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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部分

,**制國家,往往宣稱主權在民。

當然了,宣稱的東西,往往是不可信的。君主世襲制也好,總統制也罷,抑或是議會共和制,其本質都是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然而,君主世襲太過於赤果果了,明顯是在拉仇恨,與百姓對立,萬磊是堅決不用的。

所以,就在七月初一,北平城就張榜貼出一張《臨時約法十章。草案》,上面當頭第一條就直接寫明:天下,乃天下人共有之天下,自此往後,但有自立為君者,天下人共擊之!

此公約一出,整個北平城譁然,因為這條公約指明皇帝為非法,也就是說,以後北平軍不會有皇帝。可自秦始皇以來,中原百姓被皇帝統治了一千多年,突然間說不要皇帝了,引起的震動可想而知。

對此,萬磊早有所料,畢竟百姓當貫了順民,突然讓他們翻身當主人,他們反倒會渾身不自在。不過,他貼公約的目的只是放風,並不是馬上就搞。而且在貼公約的同時,還鼓勵大家一起來熱議:皇帝到底該不該存在?

萬磊這一鼓勵,北平城馬上就開啟了一個新的時代——非君時代,因為在萬磊的授意下,劉璟在《民富期刊》中開一專題,專門評議過往的君主。當然,過往的君主中沒幾個是好東西,評議中當然是褒少貶多,是為非君。

而在開編明義第一章中,就引用了唐太宗的話:可愛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在斷章取義之下,這句話就被理解成:百姓可以選擇賢明之人當國家領袖,國家領袖不賢明,百姓可以廢棄他甚至於武力推翻他。

當然,簡單的吹鼓還是不行的,要想解開君主zhuanzhi在人們心中的枷鎖,最重要的還是開民智,民智一開,什麼**共和那就是水到渠成。現在非君,也是開民智的一個舉措而已。

除了搞非君之議外,第二條約法就是明確寫明:非經法律批准,公民生命權與財產權不可侵犯。雖然有了地震一般的第一條約法,第二條約法一出,百姓也是傻眼。

要知道,自古以來,中原王朝無一不是宣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皇帝作為君上,可以對“子民”生殺予奪,百姓的生命權和財產權從來就沒有得到真正的保證。

正是因為無法保證自己的生命權與財產權,那些即得利益者為了保住榮華富貴,才會死抱皇帝的大腿,甘願充當皇帝欺壓百姓的走狗。而這種不得人心,靠恐怖高壓統治來維繫的王朝,壽命當然是長不了。

現在萬磊直接與百姓約法,保證百姓的生命權與財產權,這就直接挖掉了君主zhuanzhi生存的土壤。當百姓習慣於自己掌控屬於自己的生命和私有財產之時,就算有人強行要當皇帝,只怕下面的芸芸眾生也不會答應。

約法雖然看起來駭人,不過百姓反對的聲音很少,支援的聲音很高,誰也不希望自己的身家性命被捏在別人的手上啊。

接下來還有八條約法,都是關於公民的權利的,分別是法律權利、文化權利、社會權利和參與權利等等一系列權利。這一份《臨時約法十章。草案》,可以說是一份權利法案,具有憲法性質,它一旦透過並實施,“北平政府”從此就步入真正的憲政時期。

當然,這一份臨時約法十章只是草案,供百姓評議,要想真正透過,最早也要在兩年之後才可組織全民公投。而在這兩年內,還是訓政時期,依舊由常委會負責行政和司法,由軍委會負責帶軍。

同時,為了防止再一次出現因為萬磊不幸遇險而引起軍政部門恐慌甚至於癱瘓,常委與軍委要員開會表決,選出一人作為內長。在首領遭遇不測無法主政之時,內長負責召集軍政要員,重新票選首領,以保證權力的正常交接。

由於內長的作用特殊,這個人要獨立於軍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