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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章 馬六甲亂局

馬六甲,又傳來壞訊息。

土漢械鬥,死傷23人。官府介入,又導致土著暴亂,軍隊鎮壓,波及半縣之地,合計死傷三百餘人。

因此事事發在一個叫做文丁的村落,故此稱文丁事件。

事件起因於一退役士兵同一土著女子看對眼了,兩人私定終身。

定情之後,該士兵委託媒人前去提親,女人父母收了聘禮,滿口答應。不曾想兩日後這女子竟憑空消失了,晚上不見人回家。父母四處尋找,結果在村外野地裡發現女人屍首。

女孩子死的慘啊,身體如大蔥一樣被栽在地裡,黃土蓋過胸部,腦袋都被砸爛了,不成模樣。

屍體周圍遍佈嬰兒拳頭大小鵝卵石,許多石頭上還帶著血跡。

父母崩潰大哭,旋即告官。

警署接案,偏這位退役士兵就在警署當差,聞訊怒極,發誓要揪出兇手,同事同僚自然鼎力相助。

這種殺人手法在大明罕見,但在南洋卻極為普遍,名曰石刑!

石刑,主要針對男女不正當關係。猶大教開創,西方教同景教沿用,都是明明白白寫在教義裡的。

屍檢結果,女子衣物遍佈尿液,生前遭人毆打侮辱,陰部受創。推導犯案過程,案犯罪行令人髮指!

幾經調查,兇手指向女子兩位堂兄,以及四位村中游蕩青年。

這年頭辦案極為簡單粗暴,鎖定嫌疑人,拘押過來刑訊,大抵真相也就浮出水面了。除非故意遮掩,否則也不容易屈打成招,搞出冤假錯案。

不曾想捉拿嫌犯時,村人聚眾阻攔。

土著協警對此毫無辦法,但漢警卻無所顧忌,鳴槍示警無效,當即棍棒驅散。

衝突中,一名協警中刀,警察開槍,擊殺擊傷數人,村人潰散。

警隊衝入村中,抓捕嫌犯四人,逃遁兩人。

連夜審訊,案情明朗。

因這女子要外嫁,兩個堂兄深以為恥,認為這門婚事不僅玷汙了神明更使家族蒙羞。聚會中,幾個浪蕩青年又言語教唆,滿口對漢人怨恨對女人詆譭。

幾人獸性爆發,將女子騙出家門,姦汙之後石刑致死。

話說,景教教法規定教徒不得外嫁異教徒。即便要嫁,那男人也必須在婚前皈依景教。否則就是瀆神。

簡單來說,就是隻進不出,不斷壯大自己削弱異教徒。

不管景教內部有多少合理解釋,但在瀛州人看來,你特麼神經病吧,腦袋灌屎了?

而瀛州律法,明令禁止教法治民,更禁止強迫信教。

甚至推出歧視性法規,一神教教徒要繳納人頭稅,漢民不得信奉一神教,否則將失去權益,等同異族對待。此舉,就是逼迫一神教教徒要麼滾要麼改宗,否則就低人一等的苟活著。

效果有沒有?自然是有的。

此刻的馬六甲,景教教義教法還沒有那般浸入骨髓,無可救藥,許多土著只不過人云亦云,且還存在著大量半島本土信仰。

有些人改了有些人沒有有些人滾了。

然而後遺症也很強烈,動亂不斷,時有刁民造反。

對此,朱常瀛的指示只有一個,鎮壓,堅決鎮壓。

上邊這樣的態度,基層自然動手從來不手軟。尤其瀛州軍在哪裡也是橫著走,對土著本就看輕,動起手來也毫無壓力。

人,死了也就死了,膽敢反抗就該死。

警署將案宗寫就,嫌犯奸殺婦女,村人包庇嫌犯,武裝對抗官府執法。

然而警隊卻不知道那一頓亂槍,導致村人死11人傷12人,舉村哭嚎奔走串聯,短短一夜便有四百多人響應,群情激憤,手持武器衝擊警署。

而瀛州警署可不比後世的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