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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官員考核

公審結束之後,魏承胤召集了州城的各級官員和楊帆、王雲、李瀚幾人開展一場關於如何整頓青州官場的會議。

魏承胤將其命名為青州改革會議,經過眾人的討論,青州改革會議中提出官員的考核、選拔、教育和懲處等一系列措施的設定。

還有就是為之後攻佔更多地盤,儲備管理人才。現在僅僅攻佔了青州,各地的官員和管理人才已經捉襟見肘,人手極其稀缺。

所以為了長遠考慮必須提前儲備相關的人才,這樣才不至於淪落到無人可用的尷尬境地。

會議上眾人關於儲備人才也提出種種建議,不過魏承胤的心中早有打算,所以並沒有採取眾人的建議。

這個話題一筆帶過,接下來商討的重點就落到了官員的考核、教育、懲處幾個方面上。

有人建議照搬燕國的官員考核辦法,清身心、敦教化、盡地利(發展農業生產)、擢賢民(推薦人才)、恤獄訟(執法公平)、均賦役(合理徵收賦稅勞役)。

這些標準涵蓋了官員的道德、教育、經濟、司法和行政管理能力 。

三年一考,考核結果為上中下三等,上等者晉升,中等者不升不免,下等者免官。

三位考官共同打分,主考官員由皇帝挑選,兩位考核副官由中央朝廷派遣。

只是這樣考官的權利過大,沒有掣肘反倒使官員的考核變成各方勢力打擊異己的武器。

不過也有人不同意照搬燕國的考核方法,因為這些考核形式有燕國的先見之鑑在前,證明這些考核方法並不能選拔出優秀有能力的官員。

反而會使那些不願隨波逐流,不願意向考核官低頭的清廉官員受到壓制與打擊。

一人計短,眾人計長!

魏承胤和眾人一起商討解決辦法,隨後經過激烈的爭論,決定在燕國考核辦法的基礎上修改增添幾條。

首先三年一考改為一年一考,定期進行考核。

就是考試,由“中央”出題,每年官員都要考核,成績分成三級九等(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下級三等根據程度會有懲罰,比如考核下下者免職,下中者降職,下上者罰俸。

考核中級者沒有懲罰但也同樣沒有獎勵,但是連續三次考核中下者降職,三次考核中中者不升不降,三次考核中上者官職升一級。

上等就是根據情況獲得獎勵,考核上下者獎勵,一般以實物獎勵為主,獎勵錢財最多。

考核上中者晉升一級,但是一般都是提升職級,但是官職不動。因為頭上的官職並不一定有空缺。

考核上上者晉升一級,可以有兩個選擇,一是和考核上中者一樣提升職級但是留在原位,二是可以選擇晉升到“中央”,擔任“中央”的官員。

晉升到“中央”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一方面距離那些掌握生殺大權的重要人物近了,容易展現自己的能力獲得他們的賞識,另一方面容易樹敵,遭人黑手。

這就看官員自身的情商和能力。

第二個是定責,把責任確定到具體的人身上,防止官員互相扯皮推卸責任。

官員任期出現重大事故,所有官員都有一定的責任,但是主管此類事務的官員負主要責任。

例如,某地發生大規模饑荒流民,此地主官沒有及時上報,沒有任何應對措施那麼就要為此事丟官甚至殺頭,其他的官員考核評價就要下降一等。

或者某地冤假錯案四起,那麼此地的判官就要降職或免職等等。

這些舉措是為了讓官員在任期內保持勤懇公正。

第三項是履歷考察:官員在任職期間的表現、廉政狀況和政績等會被記錄和考察,作為晉升和調動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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