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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品:家有笨狗

作者:連亞麗

男主角:傅禮元

女主角:葉雪滋

內容簡介:

傻大姐的她向來不相信一見鍾情

卻在第一眼就煞到新搬來的鄰居

一遇上他,她盡做些無厘頭的糗事

穿得水噹噹的去倒垃圾想引他注意

心不在焉的結果是把皮包扔進垃圾車

幸好帥哥不嫌髒臭主動幫她解圍

雖說兔子不吃窩邊草是聰明人該懂的道理

但善良又有愛心的好男人怎能輕易放過

她用迂迴戰術慢慢接近目標以免嚇跑他

當兩人的感情逐漸由友情轉向愛情時

他竟大方的接納想吃回頭草的前女友

再不情願她也只能黯然下臺一鞠躬……

正文

平凡 連亞麗

我寫東西的時候是相當迅速的,可能是因為能寫的時間不多,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裡做無限的想像。

說不上是喜歡打字還是喜歡寫作,我似乎一直沒找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我朋友說我是“雜工類動物”,每次一有什麼新玩意出來,我馬上就跑第一個去嘗試,有時候想把重心放在寫作上,但又覺得人生似乎不只於此,因為我從不對自己的可能性加以設限。

到現在為止,我還沒寫出一本能讓自己滿意的作品,有時候想想也覺得對自己有些失望,跟著就會不太想寫,對著自己說:會寫的人那麼多,既然覺得自己寫不好,乾脆去做些自己拿手的吧!

然後跟著又去自我放逐,中間還曾有一整年的時間沒寫半個字,但有時若是想到什麼可以發揮的題材又打了兩句,很多故事就這麼停停寫寫。

似乎很多人喜歡“SHMILY”那個故事,記得我剛看到那個小故事時,就想寫一本從這故事延伸出來的小說,但我原先所想的故事並不是你們所看到的那樣,原本的安排算是一個滿有趣的實驗,每一個章節都是男女主角以第一人稱的獨白出現,隔一個章節就換成對方的想法,就像是一出“輪流發聲”的舞臺劇,同—個片段在兩個人的心裡都有不一樣的想法。

不過,一般讀者不太能接受以第一人稱寫的故事,後來才大幅修改成大家所看到的那樣,而這一直都是我心中的小遺憾,我承認也因此而搖擺不已。

我甚至開始努力的去解釋故事裡的女主角為什麼會這麼想?男主角為什麼會這麼做?我只是希望看的人能知道“為什麼”,或許這也是對自己沒信心所導致的情況,因為我不確定我寫的讀者是不是能懂?所以我努力解釋著;即使我明知道人們有時並不聽解釋,但我怎麼也沒辦法忍下那想解釋的念頭。

也許我沒有什麼雄心壯志,尤其近來我寫的故事走向都偏平實,就像我在某一本故事裡寫著:非要把事情鬧大,愛情才會變得偉大嗎?

我並不那麼認為,日常生活中的愛情,通常偉大的都沒啥好結果,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想看我寫悲劇吧?(開玩笑的,愛情故事通常不容許悲劇產生,我也覺得那太過殘忍。)

其實我很清楚我沒辦法引導讀者該喜歡什麼樣的作品,因為我不認為我有那份能耐,每個人喜歡的都不—樣,我實在很難去迎合某種特定的喜好。就像我喜歡寫現代故事,原因只在於我喜歡這樣的題材,並不是我討厭佔代,只是我喜歡現代的題材較多而已,或許以後有機會我也會寫古代的故事,因為我從不給自己設限,只是時候還沒到,硬逼著自己也要寫一本古代的故事,只是為了證明我也能寫而已嗎?這好像沒道理,對吧?

或許因為我只寫現代的故事,所以讓人感覺變化好像不大,我也想讓男女主角來點不一樣的,我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