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就傾向於合作,無條件地屈服於敵人,屈服於商業和經濟的法則……這般特洛伊木馬們的優點在於,既不讓電視臺擔心,也不令記者們害怕。被美人魚歌聲般的金錢誘惑著,被“在電視裡被注視著”綜合徵所刺激著,他們只想著被注視,而且是被好好地注視。他們選擇不去懷疑那些“官方”訊息來源的可靠性,更不去抗爭被工具化的命運,就算影響自己的名譽也在所不惜(失明瞭?)。他們是聽話的僕傭,熱心的創意人,而卻並不一定是利益的分享者。
這是你帽子裡的兔子嗎?[16]
“德摩斯提尼(Démosthène),波舒哀(Bossuet),饒勒斯們(Jaurès)[17]今安在?是規定條件扼殺了他們,”保羅·維瑞里奧自問自答到。皮埃爾·布林蒂奧認為,既然電視是為所有人服務的,那麼在來表達言論之前應該自問:“我要說什麼?怎樣說?是否要適應這個媒體?這些話是否值得讓所有人都聽到?是否必須讓所有人聽到?要說出這些話是有條件的嗎?等等。”
電視要讓人看,要讓人明白,要賦予注視以意義,要創造傳奇。然而其實,這只是個悖論,因為影像的世界是被字詞控制的。字詞製造了恐慌、幻景、拋棄、吸引、高枕無憂的安心……破壞(那些智慧機器人或所謂社會渣子)和謊言。
影像(“Image”改變字母位置就變成了魔法“Magie”)具有製造“現實效果”的能力,被人看了,並且相信了它所呈現的一切。電視的危險就在於它嘗試建立一種真實,並運用各種手段以達到此一目的。幻想是可以賺錢的。
別碰我的位子!
電視擁有進入憧憬中的社會和政治生活的裁決權。在實施中,無論誰都可以享受十幾分鍾,或者更多的,變成名人的生活[18]。然而,這種謊言卻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保羅·維瑞里奧哀嘆到:“工業化傳媒享受著極大地敗壞民主法則的樂趣。事實上,如果說電視,還有受到影響的報刊,在原則上不具有釋出虛假新聞的自由。我們的法規非但對它們擁有的這個超出許可權的說謊權利視而不見,相反地,卻審查和禁止那些讓它們感到不適的,和可能損害它們利益的行動。”
電視已將其影響力擴充套件到其他傳媒領域,以及很多正如皮埃爾·布林蒂奧明確指出的“透過互動作用產生具有蠱惑人心力量的”活動中,甚至司法領域也被觸及。那些被司法懷疑的犧牲品被送交到一處牧場或者一個“私刑行刑地”(小格里高利事件和多米尼克·鮑蒂斯事件的膳宿公寓),然後又駁回這些無辜者的申辯。邪惡一旦被定罪,就變得不可更改。
LCP電視臺播放渥特沃事件主角在最高法院的錄音,辯稱此舉是為了試圖瞭解案情,以更好地幫助預審制度的改革。它是否也試圖,雖然它並沒有承認,透過這個情感的宣洩,“重新修復”它的收視率。
唯一一個批評的空間只能繼續存活在諷刺類節目中,比如《新聞木偶》欄目。然而,當他有了個自己的木偶,國王只能更像國王。
我們已經無望(比被嘲笑更嚴重)了嗎?也許是。沒有比這個更好的洗腦機器了,以至於我們甚至不記得被這個機器洗腦了。電視所要承擔的責任是巨大的,其對於文化和經濟等所有領域的衝擊是無與倫比的。遵循其因果鏈條:收視率…經濟利益…曝光度…知名度,它將一切置於它的法則之下,沒有它,就沒有被認出的可能。
因為這個社會是被電視描述和規劃的,因為它侵蝕集體理性,破壞自主性,毀滅獨立性,摧毀作為必要屏障的公民代表的監控權,使這個表現民主直接性最出色的工具變成了一個執行壓迫任務的代表性機器。在說夢話?也許。儘管我們可以選擇不看,但我們總還是聽得到……
仿效飢餓的苦役犯、被解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