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楊主席,還有司法廳那邊都斡旋過了,給你和美琴提前一年掛滿律師證實習期。所以,你已經算是正式執業的律師了,再過三年,你就可以和美琴當合夥人,自己開所,從我這兒自立門戶。”
馮見雄聽得有些意外,內心還是感激的。
按照《律師法》,正式執業滿三年,才可以當合夥人,正式執業滿五年,才能開設獨立執業的事務所(也就是隻有自己一個律師的事務所)
對於馮見雄來說,第二道門檻其實無所謂,因為他也不需要追求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