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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之如飴,因為知道她會欣賞這樣的男人。

大二時,我在一個意外的情況下得知她早在十多歲就已結婚,且已育有一女。她先生就是她的上司,玩具公司的老闆。

我幾乎抓狂,到玩具公司砸爛了所有的桌椅、電腦,以及所有視線所及的物品。

她阻止其他人報警,並請所有人離開辦公室,單獨留下來面對我。

“你太激動了。”她望著我,這麼說道。

“激動我愛了你四年,你難道都不知道嗎?可是你卻早已經是人家的妻子了,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事實,這樣我也不會像個白痴一樣愛著你!”

“我不知道你對我是這樣的感覺,我一直以為你當我是個姐姐。”

“姐姐個屁!我的夢想就是讓你成為我的新娘啊!因為我愛你!”我失去控制的對著她吼叫。

她沒有在我的盛怒下退縮,反而以一種對待無理取鬧的小孩的寬容,冷靜的分析:“不,你並不愛我,你甚至還不瞭解何謂愛。振剛,你太盲目了,以至於看不清真相。你只是以為自己非常愛我,事實上今天換做任何一個女人,只要她對你那麼有耐心、包容你的一切,你都會愛上她的。你愛的不是我這個人,而是我對你做過的那些事。”

“我愛你!我知道自己的感覺。”我還是喊著。

“就算你真的愛我好了,我愛的人還是我先生。振剛,在愛情的國度裡,容不下一絲一毫的勉強。我不能欺騙你,我對你完全沒有男女間的愛意,只有一個老師對學生的關心,就像我對其他的家教學生一樣。”她平靜的說完這一番話,然後頭也不回的走了。我從來不知道她可以如此冷酷、如此無情!

為什麼她不愛我?是因為我比她小嗎?

我頹喪的走回家,將自己關在房間裡,吃不下也睡不著,和她相處的點點滴滴像走馬燈,一一浮現在腦海中。

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我什麼事都不能做,沒有上學、沒去工作,我讓自己像死人似的躺在床上,呆呆的望著天花板。

行屍走肉了一個月後,我驚覺到:我還是想要她。於是我又活了過來,我想奪回她!我對自己發誓,不管花多少代價,我一定要她回到我身邊!

我比以前更賣命的工作,幾乎是日以繼夜的全心投入工作,在很短的時間內我就可以獨當一面了。而我父親也當我是他的得力助手,讓我參與許多決策、聽取我的意見。

在一個適當的時機下,我慫恿父親併吞她丈夫的玩具公司。我父親並不知道我的真正居心,而我則在一旁推波助瀾,順利的併吞了那家公司。

於是,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我犯下這輩子最大的錯誤。

我毀了那男人的公司,天真的以為只要他變成一個失敗的男人,她就會回到我身邊。但是我錯了,我奇怪自己居然會這麼不瞭解她。

第10章(2)

這個錯誤當然沒有將她帶回我身邊,只是將她愈推愈遠。

我讓她的丈夫失去一切,讓他揹負著龐大的債務,然後出現在他們面前,提出條件:只要她跟我走,他的債務我一肩扛下。

到現在我還清楚的記得那天的情形。在我提出條件後,她拉著他的手,向我表示她堅決的心意:“你打錯算盤了,我永遠不會離開這個家。我愛我的丈夫,就算他變成了乞丐,我也甘心當一個乞丐婆、幫他拿託缽。”我被徹底的打敗了,她寧願跟著一個一無所有的乞丐,也不肯接受我的愛,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完完全全被擊垮了。

回家後,我又開始了頹廢的生活,情況跟當初知道她已結婚生子時一模一樣。

三天後的深夜,她來找我。我狂喜的抱住她,以為是上天憐憫我,讓她回心轉意了;但她用力推開我,我這才看清楚了,她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