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拉下了馬。這才給了林華獲勝的機會。
“您知道嗎?市長先生,拉季莫夫在最後,和我說了幾句話。”
“嗯?”
“他說,他認識我,和我爸爸曾經是戰友。”
“他說,當年是他們錯了。”
“他說,希望我爸爸看在達瓦里氏的份上,幫他們一把。”
“他還告訴了我,該如何去尋找他們。”
“市長先生,雖然我不搞不懂他說的話是什麼意思。但我更想不明白的是。”
“他為什麼敢,寧願犧牲自己,也要拉著普川同歸於盡。”
拉季莫夫,最終並沒有救得回來。他的混聲已經被大面積燒傷,強大的電流甚至已經在他體內迴圈了好幾個來回。
按照醫生的說法,這種人,別說活下來,在他的手穿過鐵籠又繞回來死死抓住普川的那個時刻之後。
他活的每一秒,都是和上帝搶來的時間。
周晨沒有說話,市政府的資料裡,關於毛熊的資料,記錄得非常有限。甚至有明顯掩蓋的痕跡。看得出來,是有人故意抹去了一些記錄。
“他們,是一群走錯了路的可憐人。”一旁的馬老,卻是開了口,用低沉的聲音說道。
“嗯?”病床旁的幾人,都同時看向馬老,等待著他更詳細的解答。
“他們其實比我們華人更早來到哥譚。”
“在我第一次來到哥譚的時候,毛熊便已經在哥譚站穩了腳跟。”
“他們的身材普遍高大,渾身多體毛。所以我們也管他們叫大毛子。”
“最開始的時候,我們其實相處得很不錯。我們初來乍到,他們也是外來者。有著共同敵人的我們,經常一起對抗哥譚的黑幫勢力。”
“也正是在他們的幫助下,洪門才逐漸的在哥譚這個鬼地方,站穩了腳跟。”
或許是這個話題勾動了馬老塵封已久的記憶。他並沒有賣關子,而是娓娓道來。
“毛熊們很熱情,也很好客。我還記得,當年有一個叫朱可夫的傢伙。最愛來唐人街蹭飯,一蹭飯必喝酒,一喝酒必喝多。”
“想當年,他還叫囂著,說我們華人沒有一個能喝的。氣的林大帥特地從大陸洪門裡找了一個酒神,專程接過來陪他喝。”
“一天一夜,三箱白酒,五箱威士忌。愣是把這幫毛子給征服了。”
提起往事,馬老的臉上還能洋溢位一如當年的喜悅之情。
“那現在他們怎麼混得這麼慘?”
林華忍不住問道。
:()我在哥譚當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