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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擁抱“他者”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順服主一樣。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好像基督是教會的頭。基督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你們作丈夫的,要愛妻子,好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以弗所書》5:22—23,25

儘管提姆和我(凱西)合作寫整本書,但我們倆都覺得我應該用女性的聲音獨立寫這一章,因為我對於男女性別角色差異這個問題有更多直接經驗,我不僅經常談論這方面的話題,而且親身體驗了這種差異所帶來的各種困擾。當然,由於受到《創世記》裡的咒詛影響,各種人類文化都用壓制女性的方式來解釋“男性為首”的道理,而且往往是女性首先意識到並且反對這種待遇。

不管你自認為是男女平等主義者、女權主義者、傳統主義者、互補主義者,還是持其他論點,你都會承認男女之間的各種差異是每個婚姻當中不可迴避的議題。不接受這些差異,無異於掩耳盜鈴。每個人都帶著“性別角色”的觀念進入婚姻——丈夫應當如何待妻子,妻子應當如何待丈夫,兒女應當如何待父母。這些觀念可能來自以往的種種印象,這些印象來自原生家庭、當代文化正規化、對朋友婚姻生活的觀察思考,甚至是讀小說、看電視電影所留下的記憶殘片。

不容否認,性別角色問題是一個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我本人已經在這場爭議的核心地帶生活了四十多年。我看到聖經上的話被人當作武器利用,既用於鎮壓,又用於反抗。我還看到一旦家庭效法耶穌,正確理解“丈夫作頭”和“妻子順服”這些熱門詞語,傷害就得到醫治,愛情之樹就枝繁葉茂。

提姆和我剛結婚那會兒,根本沒有想清楚自己應當如何在現實生活的關係中扮演各自的性別角色。實際上,雖然我們上神學院時在神學層面上就此問題進行了許多重要對話,但是,等到我們來到新教會的第一天早上,提姆拿起手提箱,和我吻別,“出門上班”,這時候,我完全手足無措。我記得自己站在廚房裡,心想:“好了,還有一整天呢,我該做什麼呢?”在那之前,我和提姆差不多住在一個不分男女的世界裡,我們是同樣的學生身份,上同樣的課,在同樣級別的競技場上比賽,很少去想神為什麼把我們分別造成男人和女人。突然之間,我得結合實際生活並且按照聖經來思考自己作為女性和妻子的角色。

儘管提姆和我時常笨手笨腳,找不著方向,但我們發現,一旦我們順服自己的性別角色,就是神為我們所指定的性別角色,這時,我們就得到神的一個偉大禮物,它讓我們保持深刻的自我,又得以進入宇宙的和諧之舞。而且,我不需要培養對百褶裙的品味,提姆也不用會修車。根本用不著這些。智慧的人,不可能把朋友真心誠意的禮物拒之門外,連一眼也不看。所以,即便你不喜歡基督教“神設定男女在婚姻中角色不同”的觀念,即便你不接受這點,我們也希望你不要急於下結論,先讀一下這章內容,思考神的這種安排對我們有何益處。

§ 起初

要討論性別角色如何在婚姻中發揮作用,必須首先來認識神最初的美意,認識男人和女人如何破壞了這種美好,認識耶穌如何救贖了性別角色;只有明白了這些基本道理,我們才能繼續討論“權威”、“妻子順服”、“丈夫作頭”、“幫手”這些容易引發誤會的概念。

聖經第一次提到人類本身時,也第一次提到了性別。“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1:27)這意味著,我們的男人身份和女人身份不是次生的因素,而是人性的本質。神並非將我們造成一種通用人類,後來分化為兩性;不是,神從一開始就把我們造成男性或女性。我們體內每個細胞都標明為xx或xy。這意味著:如果我故意無視神的設計,如果我輕視他給我的用來完成天命的這些性別恩賜,那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