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愛只是自然慾望?不是
為了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以弗所書》5:31
討論婚姻,就不能不談性,“性與婚姻有何關係?”這個問題包含兩個層面。首先,在基礎層面,我們需要明白聖經基本的性倫理——為什麼神嚴格限制性行為於婚姻之內?然後,一旦我們明白並接受了聖經的道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作為基督徒,不論單身或已婚,我們應當如何活出聖經的道理?
歷史上有數不清的性觀念。首先,有一種觀念認為,性愛只是一種自然慾望。這種觀念大致可以這樣描述:性愛一度受困於各種禁忌,但現在我們明白,性愛其實無異於吃喝,是一種美好的、自然的慾望。這意味著,我們可以為了滿足慾望而隨心所欲。並且我們沒有理由不吃遍天下美食,完全可以不停地四處嚐鮮。禁慾——禁止滿足一種自然慾望或長年加以限制——就和長期禁食一樣,是不健康的(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
另一種性觀念則比較消極,它來源於某些古代思想。這種觀念認為性愛屬於低階的、感性的、肉體的本性,與之相對的是高階的、理性的、屬靈的本性。按照這種觀念,性愛是低俗的、骯髒的,只是人類繁衍的權宜之計。這種觀念在當今世界仍然很有影響。
今天還流行第三種觀念。第一種觀念把性愛視作人生不可或缺的驅動力,第二種觀念認為性愛只是權宜之計,但第三種觀念認為,性愛是自我表達的必要形式,是“成為自我”和“發現自我”的途徑。按照這種觀念,某些人或許願意在婚內享受性愛並且建立家庭,但這取決於個人的選擇。性愛主要是為了自我滿足和自我實現,任何追求方式都沒問題。
很多人以為,聖經對待性愛的態度是第二種觀點——性愛是卑鄙的、骯髒的。但事實並非如此。聖經的觀念迥異於上述每種觀念。
性愛僅僅是慾望嗎?誠然,性愛是慾望,但性慾與食慾和睡眠慾不可同日而語。實際上,即使是食慾也不能毫無節制,不論這種食慾多麼強烈。很多人必須努力控制飲食,因為他們的食慾遠遠超過身體實際所需。然而,性驅動力需要更嚴格的管理。性活動不僅影響我們的身體,還影響我們的情感、我們的內在生命。人的罪惡首先是內心的紊亂,並且主要是這點,因此罪會極大地影響我們的性行為,它使我們對性的激情和慾望被扭曲。性愛本是為了全然捨己。然而,內心的罪惡卻讓人想用性來滿足私慾,而非捨己,所以聖經設立了許多規則,引導我們以正確的方式來使用性。
基督徒的性倫理可以這樣來總結:性行為只在婚姻之內適用於一男一女。
§ 性愛是骯髒的?不是
性愛是否像某些人說的,既骯髒又不體面?不是。合乎聖經的基督教對待身體的基本態度是積極的,說不定還是各種宗教裡最積極的。基督教說,神創造了物質和人的身體,並且看為“很好”(創1:31)。又說,在耶穌基督裡神自己真實地取了人的身體(他現在仍然擁有這個得了榮耀的身體),並且有一天他要賜給我們那完美的、復活的身體。聖經說,神起初就創造了性別,並且將一女一男賜給彼此。聖經包含許多偉大的情詩,這些詩歌讚美性愛的激情和愉悅。若是誰說性愛本身邪惡而骯髒,整本聖經都會反對他。
神不僅允許婚內性行為,並且命令夫妻必須過性生活(林前7:3—5)。《箴言》鼓勵丈夫愛撫妻子並陶醉於性愛(箴5:19;比較申24:5)。《雅歌》常常讚美婚內性愛何等快樂,語言之露骨叫人面紅耳赤。舊約學者朗曼(treper longan)寫道:
在整卷《雅歌》裡,女性的作用確實令人震驚,尤其是考慮到這本書的古代背景。在組成《雅歌》的這些詩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