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其所長,但無論戰爭亦或和平時期,都宜於政治生活顯然,有人生而自由,有人生而為奴,對於後者來說,被奴役不僅有益而且是公正的。
但改教家加爾文卻寫道:
若以人有多少功德來評判,大多數人都不值得人向他們行善。 聖經對此的教導給我們很大的幫助。 它教導我們不要考慮人本身所應得的,乃要思考上帝在眾人身上的形象,因我們欠上帝一切的尊榮和愛你或許會說:“他所應得的與愛截然不同。 ”然而,上帝所應得的是什麼呢?要留意上帝不要我們考慮人對我們的惡意,而是要在他們身上看到上帝的形象這形象的光將會吸引我們去愛並擁抱他們。
基督教以其對人獨一無二的定義(擁有上帝的形象)和對愛前所未有的理解(是世界的起源、目的及歸宿),極大地推動了人類思想文明的發展。如果沒有基督教對人的理解,也許永遠不會出現今天普遍接受的人權觀念。基督教認為,所有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都有被愛、被尊重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無關乎我們是否認同他們的文化、道德與個性。這種觀念極具顛覆性,在基督教文化出現以前聞所未聞。費裡和許多人普遍認為,人權觀念正是源於基督信仰上帝形象的理解。
基督徒該如何在工作中體現這一原則?凱瑟琳分享過她離開商界初期剛剛投入教會工作時的一段經歷。有一天她與牧者聊起她在城裡的“人脈”。牧師轉向她,溫和地說:“凱瑟琳,你現在的身份是傳道。在事工中我們稱其為人。”市場壓力與慣例促使我們對生活的各個方面都進行理性的效率分析。可以幫忙的是人脈;顧客是眼球和錢包;員工是執行任務的資源。我們不假思索就以客戶、員工甚至教會弟兄姊妹資產的多寡來衡量其價值。從嚴格的經濟視角分析,股東、管理層、員工、供應商、客戶和社群居民各自擁有不同的經濟價值,有時很難做到一視同仁。從經濟意義上說,某些人的價值的確更高。但從神學角度來講,所有人被造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擁有同等的重要性。
考慮一下我們身邊的裁員情況。利益相關者有時需要為大眾的長遠利益做出自我犧牲。但我們可以基於愛的原則處理這種情況。人事負責人本來可以簡短地通知員工他被裁員了,不解釋也不慰問,儘可能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避免無謂的爭端。但如果把員工當作有尊嚴的人而非可交換的資源來對待,負責人就應儘量公開資訊,充分溝通並誠懇說服,而不是操控員工的反應。對被裁員工依然心存敬意需要強大的道德羅盤。但如果仰望上帝的形象,我們的組織生活及行為就會有新的維度。
正如費裡和許多人觀察到的,從神學美德“愛”中生髮出來的人權觀念,如今被許多不信奉基督教、不相信上帝的人濫用。成千上萬無信仰人士熱衷於宣揚人權。有人擔憂,在一個完全世俗化的社會中,如果不相信人權觀念誕生的源頭: 一位慈愛、位格性的上帝,這種熱忱長遠來看遲早會消退。基督徒需要將對人權的理解全然建立在上帝的形象基礎之上。
?不同的指引
很多人認為信仰和屬靈生命是由信條、道德行為和屬靈經歷組成的。當提到上帝的“道德羅盤”,人們通常會想到道德規章制度,一種來自上帝的人生指導手冊。聖經也的確為基督徒提供了實用的道德準則和行為邊界,指示我們哪些行為應當完全避免。如果這就是上帝給予我們的一切,雖然有用,卻未免不足。因為有一個範疇我們尚未涉及——智慧。
,!
從聖經來看,智慧不僅僅是服從上帝的道德準則;它是在道德準則十之八九沒有預備明確答案時依然知道如何去行。聖經的律法並沒有告訴我們應當從事什麼工作、是否應該繼續求學、和誰結婚交友、是直言不諱還是保持緘默、是成就還是放棄,但錯誤的決定可能毀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