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內容:【路15:11-32】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侍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引言:浪子的比喻
浪子的比喻,是千百年來眾所周知的故事。很多人太熟悉這個比喻了,以至於熟悉到一個地步,都以為自己已經明白了這個比喻的意思。
這個比喻說,一個人家裡,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分走了父親的遺產,離家出走,肆意放蕩,揮霍散盡,就窮苦起來。在困苦中,他幡然醒悟,重新回到了父親身邊。
通常,我們會覺得,故事到這裡就算是結束了;實際上這個故事,到這裡才算剛剛開始。通常,我們會說,這是一個壞人悔改的故事;實際上這還是一個“好人”不悔改的故事。其實,這是一個關於“兩個兒子”的故事,“兩個浪子”的故事。小浪子剛剛回家,大浪子才開始流浪。
提摩太?凱勒牧師寫過一本書:《一擲千金的上帝》。關於浪子的比喻,我一直覺得,這本書是巔峰之作。所以,今天上午,我將借用凱勒牧師對這段經文的闡述,來宣講這個比喻。
一、小兒子:一種失落
1、流浪
第一幕以對白開始。小兒子來到父親面前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各位,你必須知道,當時的聽眾,聽到這個請求一定會感到非常的驚訝。因為,像分家產這樣的事情,通常只能在父親離世後。
當小兒子在父親還活著的時候,就來到父親面前,要求把家業分給他,這基本上就是希望父親現在就死。你看,小兒子真正想要的,是父親的家業,而不是父親。他希望得到父親的財富和遺產,卻不管父親被深深傷害的心。開場白,就將小兒子聳人聽聞的罪惡,描述的淋漓盡致。——這一點,特像當時的稅利和罪人。
其實,今天很多基督徒都像這個小兒子。他們想要上帝的一切祝福,卻不想要上帝。只要成功就好了,為什麼要永生呢?只要生活的安逸就好了,為什麼要得靈魂的安息呢?只要有錢就好了,為什麼要有神呢?只要今生就好了,為什麼要永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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