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認為美國的文明發展分為三個階段,他將這三個階段按照先後次序命名為“上帝、國家與自我”。
在第一個時代中,“文化的盼望主要是表達在一個基督教的故事中,它指出苦難與歡樂的意義,並且應許人將從死亡中得拯救”。
在第二個時代中,“啟蒙運動除掉了有位格的上帝……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被神化的國家觀”。戴爾班科認為,第二個時代一直到20世紀60年代才逐漸結束,將早前屬於上帝的神聖地位轉移到美國本身,因此把國家看成是“救贖主”,而美國的政府體系和生活方式則成為全世界的盼望所在。
在今天,人們對於生命意義和超越人生的需要已經脫離了其他更重要的事物--唯獨自我與自由選擇是最重要的。在年輕人中,國旗飄揚、“美國第一”的情結已經不再,現在的人生 意義在於掙脫社會中種種的約束,以爭取個人最大的自由來創造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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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戴爾班科的文化分析在本質上就是偶像分析。將現在這個時代稱為“自我”的時代,正可以解釋為什麼追求最大利潤的想法變得如此地有力量。現在我們看到了塑造和驅動我們的機制的複雜性。如果一個文化的核心“盼望”不是上帝自己,那就必定是假神,因此,偶像的形式不一定是個人化的,也有可能是整體化及系統化的。如果我們完全融入某個社會的人群當中,而他們普遍地認為從屬於某種偶像崇拜是正常的狀況,那麼我們就幾乎不可能察覺和分辨出這個偶像。
我們不應該以為某種文化的偶像崇拜比另一種文化的偶像崇拜情況輕微。傳統的社會傾向於把家庭或宗族視為絕對、終極的權威組織,如此就可能會導致因家醜而動私刑,或把女性當作私人產物,或以暴力對待同性戀者。西方的世俗文化則是把個人的自由當作偶像,因而導致家庭瓦解,物質主義 猖狂,事業至上,以及把愛情、美貌、利益偶像化。
我們要怎樣才能減少被文化的偶像所奴役呢?戴爾班科指出, 在人類歷史的開始之時,社會是環繞著上帝與宗教而建立的。所以如果我們要解決文化的問題,是不是就應該要更加宗教化?不一定!因為無所不在的偶像崇拜,也滲透到了宗教的範圍裡面。
? 宗教中的偶像
偶像就是一些我們所追求的事物,而我們想要從其中得到唯有上帝才能賜予我們的東西。當宗教團體把教義性的真理高舉到代替上帝的位置而成為假神時,就會產生很廣泛的偶像崇拜;而當人只靠著正確的教義來維持他們與上帝的關係, 卻不依靠上帝自己和他的恩典時,這種情況就會發生。這是一個深層次的且致命的錯誤。若是你已經滑到了自義的情況, 其徵兆就是你變成了聖經箴言書中所描述的“褻慢人”。褻慢人對於反對他們的人總是表現出藐視和傲慢,不會以恩慈相待,而這便顯示出他們並不把自己看作是蒙恩的罪人;相反,他們所信靠的是自己觀點的正確性,並因此以為自己高人一等。
在宗教團體中所流行的另一種偶像崇拜,是將屬靈的恩賜和侍奉的果效變成偶像。很多人常常把屬靈的恩賜(才幹、能力、表現和成長)錯誤地當成了聖經中所說的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甚至有些傳道人雖然在頭腦裡相信“唯獨靠恩典得救”,但心中仍然感覺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主要是和自己所服侍和所改變的人數有關。
另一種宗教中的偶像崇拜與道德生活的本身有關。正如我在 前面曾經以很長的篇幅討論過的,人心的自然本能就是會想用道德的表現來控制上帝和控制別人:因為我們過的是善良和有道德的生活,所以上帝和我們所遇見的人就欠我們一 個尊重和支援。儘管我們口稱耶穌是自己的榜樣和激勵,但 我們仍然想靠自己在道德上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