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說,這種捨棄自我權利的能力,這種服侍別人的能力,這種重視集體利益勝過自己利益的能力,不是一種本能;它不是與生俱來的,卻是婚姻的真正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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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聽上去壓制人性,但這正是人際關係的精髓。實際上,有人認為這是萬事互相效力的訣竅。你必須願意放棄某個東西,才能得到這個東西。個人成就位於持續無私服侍別人的遠端,而非近處。這是生活的普世原則:
連社會生活也是如此,你必須停止思考自己給別人留下什麼印象,才能給別人留下好印象。文學藝術也是這樣,整天挖空心思標新立異的人,永遠不可能真正創新;而一旦你只想樸實地講真理(毫不在乎這事被別人講過多少次),十有八九會在無意中創新。這一原則貫穿生命的始終,適用於一切領域。捨棄自己,你會發現真正的自己。失去生命,你會得著真正的生命……凡是你捨不得的,沒有一樣真是你的……
§ 傷痕累累
我們看不見自己的自我中心,有許多原因。一個主要原因是自己受傷的經歷。很多人結婚之前曾經被父母、戀人或前任配偶深深傷害。我說的不是那些虐待或性侵兒女的父母。我說的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例如父母冷漠地對待孩子,或用言語傷害孩子的感情。然後是戀愛關係或以往婚姻中被對方傷害和背叛的經歷。這些經歷會讓人非常難以信任異性,同時又讓你深深懷疑自己的判斷力和性格。“傷痕累累”混合了自我懷疑、自責、怨恨和幻滅。
帶著這些背景記憶,我們結婚,闖入彼此的生活。然後,一旦發生衝突——這是不可避免的——我們的記憶就會引爆。受傷的經歷讓我們不能做正確的事,不能悔改、饒恕、分享恩典,這些基督徒基本行為規範都做不到,而這些東西都是經營婚姻所不可或缺的要素。為什麼做不到?因為往日的傷痛讓我們沉迷於自我,無法自拔。
當然,在別人身上,這種現象一目瞭然。你和那些受過傷害的人談話,很快就會發現他們開始講自己的事。他們執著於自己的痛苦和問題,甚至意識不到自己在別人眼裡成了祥林嫂。他們看不到別人的需要。他們感覺不到別人的情緒變化,就算他們偶爾體諒別人,也是為了自己——他們想去“拯救”別人,以感覺自己是好人。他們用一種蠻橫霸道的方式與人交往,因為他們實際上是在滿足自己的需要,儘管他們在這點上自欺。我們永遠是最後一個認識自己本相的人,別人都看見我們沉溺於自我,但我們總是渾然不覺。我們受傷的經歷會加重我們的自我中心。你向一個經歷過傷害的人指出對方自私的行為,對方會說:“哦,可能是吧,但你不懂我的感受。”對方會用傷痕為自己辯護。
有兩個方法可以診斷和治療這種處境。我們的文化普遍假設人性本善。如果有些人沉迷於自我,生活一塌糊塗,大家就說他們只不過是缺乏健康的自尊心。於是,我們就告訴他們要善待自己,要為自己活,不要為別人活。按照這種觀點,我們無條件地支援那些受傷的人,鼓勵他們阻止別人干涉他們的生活,我們督促他們找到自己的夢想,並且去實現夢想。我們以為這就是醫治之道。但這種方法有一個問題:它假設人的自我中心不是與生俱來的,只是某種受傷體驗的產物。這是一種非常流行的人性觀,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其實是一個信條——它已經成了一種宗教。雖然沒有哪個世界主要宗教講這種鼓勵自私的教義,但這卻是很多西方人的流行觀點。
但這種觀點行不通。婚姻關係不可避免需要捨己,哪怕是日常生活中最瑣碎的小事。如果有一方總覺得“因為我以前受過傷,所以凡事都要順我的心”,這段婚姻不可能順利,何況雙方都這樣想。
基督教則用不同的觀點來分析這種處境。我們相信,雖然人受過很重的傷害,但人心的自我沉迷不是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