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定了一個標準:參賽者都必須滿六十歲才行。他想讓大家看見,豔麗和美麗是如何的不一樣。聖經說以色列的這三位族長的妻子都十分美麗,而且有內在美。他們都順服丈夫,其他人的妻子則不同於這些信心之人的妻子。
在死海的南端有一座形狀奇怪的山,叫做“羅得之妻”,形狀像一個正在跑路的女人。她一邊逃離上帝將要審判的罪惡之城,一邊依戀地回頭張望。他們原本住在所多瑪,這是一個罪惡滔天的城市,被上帝除掉。“羅得之妻”(鹽柱)是個極其重要的教訓,連主耶穌都要我們記住羅得妻子的教訓。這是讀這幾章經文時需要注意的地方。要注意屬信心和屬血氣之人的對比,他們的妻子也有著同樣的對比。你就會漸漸地明白上帝為什麼要揀選這個家族,而不是另一個家族。
現在,我們要仔細來看看這三個人。上帝給亞伯拉罕一個應許,到今天仍然有效。上帝從一個人開始創造,也從一個人開始救贖,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盟約”這個詞的確很美,連今天領聖餐的時候都在說:“這是用血所立的新約”。“盟約”這個詞也很寶貴,這不是一種普通“合約”,也不是勢均力敵的雙方所立下的約定。“盟約”是由一方所立,而立約的目的是祝福對方。對方只有兩個選擇:接受或者拒絕。但是,不能更改約的內容。上帝會與人立約,而且會堅守到底,上帝並且發誓堅守到底。有沒有聽過上帝發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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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發誓必須指著比自己更有能力的來發誓,比如:指著天發誓、或指著神發誓。但是,沒有什麼比上帝更有能力,他就指著自己起誓。人可以說:我指著上帝發誓,要做到這一件事。但是,上帝會說我指著自己起誓,上帝就是這樣起誓的。他指著自己起誓,因為沒有什麼比他更有能力。所以,他必須指著自己起誓,發誓他所說的都是真實。
他給亞伯拉罕應許,“約”其實就像婚姻,重點在於“我必”一詞。你讀創世紀第十二章就會看到,上帝說了六次“我必”。我必……我必……我必……,宇宙的上帝竟然和這個家族立下婚約,不可思議吧!
第一個應許。上帝應許要給他們一個地方居住,那一小塊土地正好是幾大洲的匯合點,整個世界的中心就在耶路撒冷。從非洲到亞洲的道路,從阿拉伯到歐洲的道路,就在一座叫做哈米吉多頓的小山上交叉,這是全世界的十字路口。上帝應許賜給他們,作為他們永遠的產業。不管別人怎麼說,那塊土地都是屬於他們的。因為那是上帝賜給他們的土地,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
第二個應許。上帝的第二個應許是,要賜給他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會永遠存留在這個地球上。
第三個應許。是上帝會用他們來賜福或咒詛別國。賜福或咒詛,這是猶太人的呼召,要向他國他鄉的人傳揚上帝。
但這個應許有兩面。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凡咒詛你的,就會受到咒詛。凡為你祝福的,就會蒙福。很多人發現,上帝的這個應許到今天仍然有效。那是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但上帝對亞伯拉罕也有要求
第一,猶太男人都必須行割禮,作為生來就蒙約的記號。
第二,亞伯拉罕必須順服上帝,完全遵守上帝的誡命。
這個約是整本聖經的核心。上帝就是根據這個約對他們說:我要做你的神,你要做我的子民。這句話在聖經中不斷出現,一直到最後幾頁仍然再度出現: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很棒的一句話。
上帝想跟我們在一起,他是想跟我們住在一起。在聖經的最後(見啟示錄),我們可以看到上帝離開天庭,來到地上,永遠和我們同住,神與人成為一家人。他要做我們的父,這是他創造宇宙和人類的主要目的。
我們要來做個結論了。各位,雅各這個人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