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我們不需要施展渾身解數讓對方刮目相看,也不用勾引對方。我們所要做的,只是溫柔地用身體表達美好的合一,就是我們當初一見如故的那種美好感受,以及隨著戀愛而逐漸增強加深的默契。坦白地說,那個晚上我動作又笨又怯,心裡又焦急又沮喪。一開始,我們笨手笨腳。這就像一個藝術家,腦子裡有一幅構圖或一個故事,卻沒有技巧表達出來。
然而,我們幸好不懂如何用性來勾引對方,也沒把危險而禁忌的性刺激與愛混為一談。在性愛方面,我們儘量袒露自己的無知,送給對方一份意外的大禮,就是“不加掩飾地欣賞對方,以對方為樂”,並且體會彼此取悅的快樂。幾個星期過去了,幾年過去了,我們越來越默契。沒錯,這意味著有時一方、甚至雙方在做愛時都沒有“那種心情”,但婚姻裡那種為了給予對方快樂而非為了表現自己能力的性愛,可以當場改變你們的心情。美滿的性愛讓你忍不住流出快樂的眼淚,而非炫耀自己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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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聖約?
與當代文化形成鮮明對比,聖經說婚姻的核心是犧牲自己,成就別人。這意味著愛是行動,而不僅是情緒。但這樣說又有另一種危險:走向古代社會和傳統社會的錯誤極端。人們會把婚姻僅僅視為一種社會交易,把婚姻當作履行家族、部落和社會責任的途徑。傳統社會認為家庭是人生的最高價值,所以婚姻是促進家族利益的交易。當代西方社會則相反,把個人幸福當作最高價值,所以婚姻成了追求浪漫體驗的途徑。但聖經視神為至高的善——並非個人和家庭——這給我們一種合乎中道的婚姻觀,這種婚姻觀把感覺和責任、激情和承諾統一起來,因為聖經婚姻觀的核心是神聖的盟約。
人類歷史一直存在消費關係。賣方必須滿足你的需要,並且價格不能太貴,這樣才能維持關係。如果別的賣家提供更好的服務,或更低的價格,你就沒必要與原來的賣方保持關係。在消費關係裡,個人的利益得失比關係更重要。
人類歷史同樣一直存在聖約關係。這是對我們有約束力的關係。在聖約裡,關係的重要性勝過個人的利益得失。例如,父母可能在情緒上感覺疲憊,不想照顧孩子。但是,那些因孩子難養而捨棄孩子的父母總是受到社會的嚴厲譴責。對多數人來說,那簡直無法想象。因為社會仍然認為親子關係是聖約關係,不是消費關係。
社會學家認為,在當代西方社會里,市場已經成為一股支配性力量,消費模式日益成為主流社會形態,取代了歷史上的各種聖約關係,包括婚姻。今天,我們與別人的關係若即若離,別人得滿足我們的特定需要,並且代價不能太高,我們才與他們保持關係。一旦我們不能從中受益,也就是說,一旦這個關係中我們需要付出的愛和肯定超過我們所得到的,我們就會“止損離場”,終止這段關係。這個過程也叫“商品化”,在商品化過程中,社會關係被貶低為經濟交易,於是“聖約”這個概念正在當代文化中逐漸消失。因此,聖約是讓許多人感覺陌生的概念,但聖經說,聖約正是婚姻的核心,所以我們不能掉以輕心。
§ 垂直與平行
仔細讀聖經的人會發現聖約貫穿整本聖經,無處不在。人與人訂立“平行的”聖約。我們看到朋友之間歃血為盟(撒上18:3,20:16),國家之間也訂立合約。但聖經裡最顯著的約是“垂直的”,是神與個人(創17:2)、家族與民族(出19:5)所立的約。
但是,在幾個方面,婚姻關係是獨一無二的,是人與人之間最深刻的聖約關係。保羅在《以弗所書》5:31完整引用《創世記》2:24,用這段經文引出“聖約”的概念。這或許是舊約聖經裡最著名的講“婚姻”的經文: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