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守規條就是基督徒,不抽菸、不賭博、不喝酒、不做這個、不做那個,他們守規條,可是卻沒有跟神建立關係。 我來舉個例子說明一下,有一個年輕人來我們白金漢郡的教會,他的個性很強,但是他信主了,幾個禮拜以後他來問我,基督徒可以在星期天晚上上電影院嗎?我當場很想開玩笑地引述“希西家記三章16節”說:基督徒不可以在星期天晚上去電影院。不過我剋制住了,我說我不能給你答案,他問:為什麼?我說:因為你必須自己問耶穌。如果聖經上有明講,我會告訴他,因為如果是聖靈說過的話,我可以帶著權柄說出來,但是就我所知,聖經沒有談到這個問題,於是我就請他自己問耶穌,他問怎麼做呢?我說:就帶耶穌一起去看電影,看你享不享受吧。所以到了下個禮拜天的晚上,他就去了電影院,對賣票的小姐說:我要買兩張票。當時只有他一個人,他的旁邊沒有站任何人,所以賣票小姐就問他:你女朋友要來跟你一起看嗎?他說:沒有,錢在這裡,你給我兩張票就對了。可是你只有一個人啊。他說:這你不用管,錢在這裡,給我兩張票。這個小姐忍不住就更好奇了,她問:你另外一張票是給誰的啊?他說:這張票是給耶穌的。那個小姐嚇壞了,她馬上拿起電話來打給正在辦公室裡的經理,請他過來一下,經理過來了,問有什麼問題,她說:這個人要買兩張票。他說那就給他兩張啊,幹嘛叫我呢。她說另外一張票給耶穌的,經理一聽傻了眼,他開始口吃了,他說:他要買兩張,那就給他啊,反正我們有錢賺嘛。於是他買了兩張票,進了電影院裡,他對耶穌說:你坐這裡,我坐這裡。看了十分鐘以後,耶穌問他:你覺得好看嗎?兩分鐘後,他就走出戲院了。我們常常聽到有人會說:我這樣做很不好,我應該替他做決定,我認為我這樣做很好。各位,因為在聖靈裡有自由,我可以輕易地設立新規定,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該看電影,但是耶穌對他說,看電影對你不好。 各位,這就是在聖靈裡的自由,這種自由不是做你想做的,也不是做別人叫你做的,而是讓聖靈來引導你。保羅在這卷書信中說真正的自由,不是可以自由地犯罪,而是有不犯罪的自由,這才是真自由,非基督徒沒有這種自由,這才是上帝要給我們的自由。 但是我們很容易利用規條來阻止人放縱情慾,有些教會只曉得用這種方法來保護他的會友不要放縱情慾,其實守律法跟放縱是一樣的糟糕,各位知道嗎?守律法和放縱一樣都是與自由為敵,瞭解我的意思嗎?這是《加拉太書》的整個論點,一、二章談到這種自由,三、四章則談到律法主義會破壞這種自由,五、六章談到另一個極端就是放縱,所以保羅其實和兩個敵人在作戰,這是問題所在。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你必須和兩個敵人作戰,這才能保衛真理,保有自由,走在“闊步峰”上的時候需要非常小心。 好了各位,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我們要來看看這三點,先來仔細談談律法主義。行割禮是那些加拉太人,他們奉行的第一條律法,一定要行割禮,這是他們守律法的第一步,但是這不在福音的範圍內,而且守了一條就要守全部,可是如果說不必守律法,大家不會變得無法無天了嗎?有一種相反的錯誤觀念,叫做反律法主義,有沒有聽過這個詞,其實不太需要知道這個詞,“反律法主義”就是你如果告訴別人不用守律法,他們就會任意犯罪。有些人眼光狹窄,在他們的眼中只看到這兩條路,以為如果不給人規條,他們就會放縱自己。很多教會竟然因此而發展出一套規條來,我在循理會當傳道人的時候,他們有一本半寸厚的書,叫做《循理會的規範與紀律》,現在已經增加到三又四分之一寸,每年增加40張,如果規條可以帶來複興的話,循理會今天早就大復興了,但是很可惜的是沒有。大家想一想,我們是不是很容易訂定一條又一條的規定,以為一定要這樣才可以帶出生命。 各位,其實不會,自由才能夠帶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