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工作結束,庭芳提前收拾好自己的東西,把鑰匙放在桌上,準備離開。她在門口回頭,看到邵洋站在正對著門口的走廊邊上,倚著牆看著她,臉上仍舊是那副彷彿想說話又似乎永遠不會開口的模樣。
庭芳也不願再等了,轉身就要走。然而邵洋居然真的開口了,他問了句庭芳難以理解的話:“真的不能放下嗎?”
“放下?”庭芳忍不住冷笑,“你還沒當父母,可能真的不懂吧。”
“可是不放下,又能怎樣呢,血債血償,你能得到什麼?”
這個問題,庭芳答不上來,她怔怔地站了幾秒,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是啊,即便如她所求,她也得不到任何東西了。不過正因如此,她才無所畏懼。
離職兩天以後,庭芳稍微休整了一下,就去施逸說的地方找李牧。她在小區門口等了三天,總算碰見李牧出來,她一眼就認出來了。然而李牧騎著一輛摩托,她根本來不及靠前,就一溜煙地走了。
她在外面等到半夜也沒見李牧回來,不過小區有倆門,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從另一個門回去了。
於是只好改天再來,就這樣又過了幾天,她終於又看到李牧出門,這次還是騎的摩托。庭芳手裡拎著個袋子,她想朝李牧扔過去,李牧晃到不知道是什麼,應該會下意識減速。然而這一次小區門口進出的人多,李牧的摩托速度沒開起來,庭芳迅速走了過去,開口喊了一聲:“李牧?”
李牧踩住車子,扭頭看她。與邵洋不同的是,李牧轉瞬就認出了她:“你是……周在的……媽?”
“你還記得我啊。”庭芳儘可能偽裝輕鬆。
“你怎麼在這兒?”
“路過,正好看見你。”
“路過?”李牧顯然不信這個說辭,他眼神有點發飄,想要快點結束對話,“那行,那我還有事,先走了。”
“等下!”
庭芳一把握住他的車把,能感覺到李牧瞬間驚悚了一下。庭芳湊近他,故意神神叨叨地說:“既然遇見了,我跟你說個事兒。我剛從邵洋家出來,有人在他家安了攝像頭,你知道嗎?”
“我怎麼會知道?”李牧略顯緊張地說。
“是那個人安的。殺我女兒的那個人。”庭芳抬手製止住了李牧想開口辯解的衝動,“你不用解釋,我知道那個人存在,我也知道你們都知道他是誰,就是不告訴我。我不怪你們,那人是個瘋子,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說著庭芳扒開領子和袖子給李牧看自己身上的疤,對他說:“他之前想殺了我,沒得手,他肯定不會放過我的。你們三個也要當心,他也不會放過你們的。不管你們之前以為他是怎樣的人,現在他就是瘋子,他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知道他是誰的人,千萬別信他的話。”
在李牧的眼裡有光在閃,他看起來緊張又迷茫,似乎還夾雜著一些痛苦。他原本不應該停在這裡看庭芳發瘋,可他硬是沒有動。
庭芳看著他,知道施逸說得對,相比邵洋的驚恐,張山山的不在乎,李牧的情緒更為複雜。
如果李牧和兇手真的有勾連的話——庭芳突然有了個大膽的想法。
雖然施逸沒讓她這樣做,可是她實在沒辦法什麼都不做,等著事情發生,她只是想設個陷阱,確定一下他們的想法是不是對的。
“我只是想提醒你要當心,沒有別的意思。”想著庭芳突然冷靜下來,她溫和地對李牧說,“你放心,我不會糾纏你,只要你和那個畜生沒有關係,就沒你的事。我跟了他很多年,我手裡有他害人的證據,只要讓我逮到他,就能槍斃他。”
李牧眨了眨眼,問:“什麼證據?”
“你別管。總之是能定罪的證據。我走了,你忙吧。”
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