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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打破舊的

做了決定之後施逸讓助理去通知那家人,這個案子他不接了,趕緊去找別人。隔壁組的律師同事剛好聽到,打聽了一下就問他:“你真不接啊?那我可接觸了?”

“隨便。”

施逸把庭芳傳過來那張信紙下面空白的部分裁掉,開始寫字。他言簡意賅,決定先寫最重要的。

“我在2015年是個律師,你當時犯了罪,要執行死刑,在那之前我們見過一面。是你教我如何找到你的,之後我再慢慢和你說。我在2000年應該是19歲,那段時間我應該經常去槐西派出所,我的妹妹也是自殺身亡的。你可以試著週末去那邊等等我,一來可以驗證我說的是不是真話,二來如果你可以讓過去的我相信你說的話,也許事情會有些不一樣。從現在開始,你要把你每天做的事都記下來,包括我們傳遞的東西,都要事無鉅細寫下來。記得每一次回信都要寫清楚你那邊的日期。”

他並沒有告訴庭芳要說什麼,不去預設,是施逸一直以來的工作信條。

而且施逸也想驗證,如果庭芳真的接觸了從前的他,那麼他一定會出現記憶,他本身是個記性很好的人。

不是親身經歷,卻多出了新的記憶,大腦要如何處理這個改變的瞬間,施逸想要搞清楚。

只是八音盒的傳遞速率不清楚,他們兩邊的接收時間不相同,而且不固定,就像這次施逸這邊只等了三天,庭芳那邊卻過了一個多月。這和筆記上記的時間大差不差,而之後記錄的他們的幾次聯絡基本也是如此,施逸這邊接收速度總是很快,但傳到庭芳那邊卻會過去很久,有時候一個月,有時候幾個月。所以庭芳經歷的十五年,於施逸而言也不過是很短的時間,他如果放任不理,這個插曲很快就會過去。

可如果要理會,要改變,就必須從過去入手,光靠現在的他是不頂用的。如今庭芳已經死了,案子結了,他不是親屬,不是相關人員,不是警察,想查案子談何容易。好在眼下他擁有庭芳之前的行動軌跡,排除錯誤答案至少簡單得多。

如果庭芳沒有被執行死刑,或許他們之間這種迴圈就會被打破,只是施逸知道庭芳執念太深,且人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慣性很難更改,這也是為什麼每一次都會走到相同的結局。

但假如庭芳口中的兇手真的存在,現在還在逍遙法外,能在庭芳死之前找出那個人,才是破局的關鍵。

可那個人真的存在嗎?十幾年過去了,庭芳也沒有找到那個人的蛛絲馬跡,會不會只是她思女成疾的妄想?

真正讓施逸放不下的正是這點,其實剛得知妹妹自殺,他也懷疑過。縱使他知道妹妹有諸多的不快樂,最主要的一點是他要離開家,去上大學了,留下妹妹獨自一人和爸爸在老家。妹妹對爸爸可以說是憎恨,那樣的日子確實難以想見。

只是妹妹並不是沒有後路,如果妹妹想離開那裡,施逸絕對會給予支援,而且妹妹在死前還和朋友約好一起去玩,自殺的決定太突然了。就算人是可能衝動行事的,可妹妹會水,那條河並不寬,他們更小的時候還在夏天在裡面遊過泳,一個會水的人要自殺會首選溺死嗎?

所以在妹妹的屍體被打撈上來之後,施逸也和警察說了自己的疑問,警察也答應會再調檢視看。在那之後的幾個月,施逸常常去警局打聽情況,不惜週末坐一天車回家,再馬不停蹄回學校。

然而每一次都無功而返,漸漸的,施逸就接受了“自殺”的說法。或者說,他開始忘記了。也許是某個週末沒有趕上車上,又或許是同學約他吃飯,他記不得了,總之從某一天開始,施逸不再糾結妹妹的死了。

妹妹和女兒真的不一樣吧——施逸想拿這個藉口說服自己——可他父親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這世上也不是每個父母都能為女兒拼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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