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個時候庭芳已然絕望了,她想小賣部那對夫妻這麼快反口肯定有原因,興許她的行蹤也在邵洋家的掌握中,那夫妻倆也許是拿了人家的錢,或者受了威脅。
她也知道,如果她這樣說出來,警察一定更會覺得她瘋了,拿電視劇當現實。
可她真的覺得就是這樣的。只是如果是這樣的,她能有什麼辦法應對呢?
她只是個無知的中年婦女,沒念過書,沒做過什麼大事,沒去過大城市,走過最遠的距離不過是從山裡到小縣城。沒人告訴她該怎麼做,她能打官司嗎,律師去哪兒找呢……庭芳躺在床上絞盡腦汁地想,卻沒有一個實在的落點。
當時庭芳的身心已經到達臨界點,她在路上看見車也想一頭衝過去一了百了,但也許她熬過了那個至暗時刻,就能繼續生活。因為在最開始的幾天,她完全無法面對周在的東西,慢慢倒是能看了。
周在死時身邊的東西都還給了庭芳,她一直放著沒動,因為只要碰了就能想起周在最後屍體的樣子。如今她終於能從證物袋裡把那些東西拿出來,手機,錢包,鑰匙,無非這些。
手機已經沒電了,庭芳連上了充電器,隨意翻了翻,簡訊息刪得乾乾淨淨,應該是有隨看隨刪的習慣。通訊錄裡只有幾個人,看名字應該都是女生,沒有邵洋他們三個。最後庭芳開啟了通話記錄,原以為也會和簡訊一樣刪個乾淨,沒想到居然留著幾條,而最後一條就是8號的。
8號上午十點到十一點有三通同樣號碼的電話打進來,周在接了兩通,之後應該就出門了。算著時間庭芳收攤回來時,周在應該剛出去不久。
庭芳突然給了自己一巴掌,她真是太蠢了,為什麼手機這麼重要的東西,沒有第一時間檢視。
她突然又來了精神,周在很可能是被這通電話叫出去的,她必須找到打電話的人。
白天庭芳回撥了這個號碼,是個座機號,接電話的人說他是報刊亭,這是個公用電話。庭芳問了位置,報刊亭老闆也告訴她了。那個地方離周在屍體發現的位置也不算遠,但和張山山家是相反的方向,庭芳沒有把注意力放在那邊。
庭芳找到那家報刊亭,老闆笑眯眯的,看著很和善,然而庭芳拿那三人的照片給他認,問他8號那天見沒見過,老闆卻只是搖頭。庭芳不斷哀求他再仔細看看,他也確實端詳了很久,可還是搖頭。
他也不記得8號那天誰打過電話,他天天坐在報刊亭裡看報聽收音機,除了買東西,不抬頭看人。家裡沒用的破座機扔在外面的臺子上,旁邊放個紙盒,打個電話塊八毛的,扔錢都看人自覺,無非是廢物利用。因為聽見人打電話也不太好,所以電話特意放在邊上,人要是在側面打電話,他在小視窗是看不到的,也不願意去聽。
因為是公用電話也不可能開錄音,庭芳只能查到個對應記錄,電話確實是從這裡打到周在手機上,但老闆堅持對於是誰打的電話沒有任何印象。
現在庭芳已經不知道可以相信誰了,她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得到那天的電話錄音,可她不知道這可不可能,對於這些她一無所知。她拿著周在的手機到了當初買手機和卡的店,對方又把她支到了營業廳,結果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只能查到電話清單,不可能查到通話錄音。
庭芳反覆問“哪裡能查到”,“怎麼能查到”,工作人員不耐煩地說:“你自己想想,要是我們會給使用者每通電話都錄音,那你還敢打電話嗎!”
她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她只是走投無路。
線索就在眼前,她卻毫無辦法,她走到門口用力抓了幾把頭髮。
就在這時一個男的靠近了她,俯身到她近前,低聲問:“你想要通話錄音啊?”
庭芳嚇了一跳,後退了兩步,打量面前的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