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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點整理過後,重謄在一張B5的紙張上——拿了出來,依樣畫葫蘆的念出那上頭非常陌生的義大利文。“我現在就在這一帶!”她也不能正確的說明她的所在位置,因為被人這麼一跟,她也忙得沒時間去對照街上的路標,以致於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身邊何處。“這附近有條最陡的路,我現在就這條路上。”這條路的確是最陡的,斜坡多,就連彎曲也不少。

“我知道了!”亞歷山大心中已經大概有個底。“你先撐一會兒,我二十分鐘之內到。”他的工作室到她講的地點有一段距離,不過二十分鐘之內抵達還不成問題。

“我知道了,我會等你的!”最糟糕的情形就是被搶了——反正歹徒要的只是錢,她只要將錢交出去,人安全就好了。其餘的,她只要等亞歷山大來接人就成了。

結束了和亞歷山大的通話之後,她決定來個反向逆行。反正穿越馬路這類的事在臺灣又不是沒做過,再說臺灣的交通是出了名的壞,她既然在臺灣能安全的自由來去,沒道理在義大利不成。

平時,她是不太歡迎警察來擋路啦,不過要是現在真能出現個警察的話,她一定會衝上前去,親他個好幾下,以示心中的感激之情。

看準了路上沒什麼車,她立即改變了前進方向。先前她是直著走,這會兒她來個九十度轉彎,打橫著走。

林飛菱身後的男人沒料到她會來這麼一招,先是愣了會,而後立即跟進。不過他的運氣沒她好,才跨出第一步而已,就有輛小型飛雅特從他面前透過,壓根兒不懂得禮讓行人這一回事!又走了幾步,另一輛車立即跟進,害得他走走停停的,不要說是跟蹤林飛菱了,就連自己到底要花多少時間才能離開這條三十公尺不到的馬路都是個未知數。

完成別人交付的任務固然重要,可是任務再怎麼重要,也沒自己的性命來得重要,像林飛菱這種近乎不要命的行為,根本不在他的計算之內。

就在他還在想要怎麼才能迅速離開這如虎口的馬路時,林飛菱早趁著下坡的優勢拔腿就跑。要是這時有滑板還是溜冰鞋之類的東西,她一定會毫不猶豫的穿上它;就算她不會溜冰或玩滑板,也是一樣——因為有輪子的東西總是跑得比她的腳還快嘛!不會溜冰或是玩滑板的結果,了不起就是摔個鼻青臉腫,再不然就是些皮肉傷。可她要是跑輸了那歹徒,輕則破財,重則喪命!兩權相害取其輕,她寧可摔個鼻表臉腫,也不要和歹徒正面對上。

中國人沒什麼特大的優點,但是對於生存本能這點絕對強過世界上其他民族的。要不是這特點,全世界有五十多億人口,中國人怎麼可能佔了五分之一!中國人的老祖宗不就說了:絕地逢生!又說:天無絕人之路!只要抱持著希望,總會有“撥得雲開,見日出”的一刻。

林飛菱的腦袋中全是些老祖宗的教訓——充其量不就是以前上國文課時老師叫她背的東西——這時,她真的深切覺得中國人的智慧真是不了起!不管在任何情況、任何時代,前人說的都一體適用!老實說,下輩子她再有選擇為人的機會,她還是要當中國人——中國人現今雖不能稱霸世界,但是有朝一日,“二十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這句口號絕不是夢想……也許得再延個一、兩百年也說不一定。

“我在想些什麼啊!”都什麼時候了,她還儘想這些有的沒有的!當下,最重要的自是保命了!不是有句名言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都皆可拋”嗎?但換成是她的話,就是“自由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皆可拋”!笑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命都快保不住了,哪還顧得了啥情愛、自由啊!

現在,林飛菱做的就是“生命保衛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