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陣慘叫不絕於耳。
不過畢竟下面人多。足有六七百人,要想全部幹掉,也要耗費很多的時間。
而與此同時,倖存沒被擊斃的唯一那一個頭目,早已經雙目充血,左右觀察一番,先從地上撿起一杆步槍,“啪啪啪啪”朝著前方一幢木屋的大門一陣猛烈掃射。
隨後不做耽擱,一個箭步竄出屏障,在地面上滾了兩滾,子彈在他身邊“噗噗噗”射起陣陣灰塵,卻亂槍中並沒有一槍打在了他的身上,等他站起來的時候,已經來到了前方木屋的大門前四五步遠的距離內。
而且就在剛剛翻滾的過程中,他已經抄起一支被擊斃海盜丟棄在地上的火箭筒,隨後他抱著火箭筒,快步朝一幢木屋大門撞去。
木屋的木門早被他一梭子步槍子彈擊得全是子彈孔,再被他這樣勢大力沉一撞,竟然轟然碎裂。
撞進屋內,有了防護,不再直接暴露於槍口之下,稍作喘息,他又順著樓梯上了樓。
“砰砰砰砰砰”,連續用手槍殺死了在木樓頂的四個人,隨後將手槍丟棄在地上,將火箭筒抗在肩上。
瞄準的方向,正是前方阿邁派人埋伏最多的那座木樓頂端。
這一發火箭彈發射出去,足能炸死炸傷十多人!
但就在這千鈞一髮之際,這名海盜頭目,看到讓他覺得不可思議的一幕。
他所在木樓的另一側,小路的另一邊,緊貼著山勢,有一排矮小木屋。
雖然矮小,但高低不等,就算最低的,也足有兩米。
況且這些木屋之間相隔的距離也不等,可卻有一個人,宛若蹬萍渡水,又宛若腳踏祥雲,竟然在這些小木屋的頂上向著他所在的方位飛奔而來。
這人是誰?竟然這樣厲害?!那名頭目心中一驚,下意識便將肩上的火箭筒一轉方向,優先對準了這個人。
這個人,自然非陳爭莫屬。
“砰”,火箭彈自火箭筒中發射而出,畫了一個弧線,飛射而來,全都落在了陳爭的眼力。
只是可惜,rpg的威力雖然大,但他的速度並不十分快。
而且rpg有十幾種型號,一般恐怖分子用的,多是rpg7,能達到一百多米每秒,但這個海盜頭目用的,卻比較落後,只有**十米每秒。
海盜頭目發現陳爭時,陳爭距他足有兩百多米,rpg火箭彈飛到,也足足需要三四秒鐘。
而三四秒鐘的時間,足夠陳爭走得很遠。
在這三秒之內,陳爭在空中跳躍了兩步,而剛剛落地,“轟隆!”一聲巨響,就在陳爭身後響起。
劇烈的晃動,甚至直接便將陳爭震落屋頂,向前飛了出去。
幸虧陳爭有真功夫在身,落地之後僅僅滾了一滾,不做停留,再度站起身來向前方海盜頭目所在的方向奔去。
那個海盜頭目倒也乾脆,火箭彈沒有擊中,直接便將火箭筒丟在地上,隨即撿起剛剛被他擊斃那幾人其中的一杆步槍。
“啪啪啪啪啪!”衝著下面陳爭的身影掃射不已。
但只要讓陳爭動了起來,一個人一把槍,再想射中他可就不容易了。
一梭子子彈射空,卻沒有一枚子彈站到了陳爭衣角。
沒了子彈,那個頭目再度將槍丟在地上,轉身回去取其他死屍身邊的槍。
中間最多間隔了三四秒鐘,可等他找到槍,再來到木屋前方,向下看去,卻再也找不到了陳爭的身影?
人呢?那名海盜頭目一陣錯愕。
不過這將是他人生的最後一種情感,等他反應過來,陳爭已經站到了他的身後,一枚銀針,正刺在了他的頸部後方,刺的之深,就連針尾都已經完全沒入了他的面板之內。
“咣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