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對於晚課的期待,是別人完全無法想象的。
他曾經試著請求義父,可以讓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課,但老公爵拒絕了,雖然奧斯曼比別人晚了許多,但不應該把時間全部花在紙上的知識裡面,更多的知識是實踐,這才是最重要的。
“你們準備什麼時候出發?”布郎公爵吃完最後一口煎蛋問道。
“我想凌格已經到了。”奧斯曼的早餐雖然是老公爵的四倍還多,而且儘量放慢了進食的速度,但當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時,他也同樣吃掉了最後一片面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來,這個孩子雖然已經變回了人類,但他依然擁有著野獸的本能,無論是聽覺還是嗅覺,都無人可比,除了他那個偶爾會來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當奧斯曼剛剛站起身的時候,凌格從門外走了進來,向公爵行了個禮問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聽說你們今天有著一個不錯的計劃?”布郎公爵玻ё叛劬�戳絲戳韙瘢��難劬υ諼迥暱耙丫��薊�恕�
“是這樣的,我從父親那裡聽說,在離莊園五里外的山區內,您擁有一座古堡,已經有十年的時間沒有使用了,而探尋古堡中的寶藏,是一個很不錯的遊戲,您說是這樣嗎?”凌格笑著說道。
“哦,我記起來了,我的確有這樣一座城堡,只是那裡早已經破敗不堪了,你們應該小心些才好,最好帶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對這個主意感覺非常的滿意。
事實上,老公爵雖然身體已經差了很多,可他的記憶力並不壞,那個城堡他當然記得,那裡有盡五十年沒人居住了,自己曾經對它進行過一次修整,但那裡的地理位置並不好,因此一直沒有住進去過。
在老公爵的記憶之中,自己似乎將一些朋友送的禮物存放在那裡,當然是一些並不珍貴的禮物。他之所以這樣說,只不過是想滿意一下年輕人的好奇心,並增加一些刺激,雖然他可以保證兩位少年在裡面並不能找到什麼寶藏,但一些年代久遠的禮物還是可以作為他們冒險的收穫,而讓他們感到心滿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們會很小心的,並且帶著武器。”凌格應聲道,拉著奧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奧斯曼的指甲早已經被修剪過,與初來時那與野獸無異的爪子完全不同。
“願你們玩的開心,我的孩子們。”布郎公爵高聲叫道。
凌格這個孩子公爵還是很喜歡的,他與哥哥不同,雖然在貴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卻更加純真,而不像斯塔夫那樣深沉。少年人應該有少年人的樣子,過於深沉讓公爵覺得他的心機過重,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僕人跟在兩個興致勃勃的少年身後,對待凌格少爺,他們自然無話可說,但卻不願意稱呼那個野孩子為少爺,即便他已經被公爵老爺收為義子,那更像是一個玩笑。誰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著無比尊貴的身分,而且從來無法忍受任何的野蠻行為。他們實在無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夠忍受這個野孩子的。
五里的路程並不遠,雖然進山的時候路不是很好走,但一小時的時間也足夠了。
“看,那就是古堡。”凌格指著不遠處,建築在半山間的古堡得意的說道。能夠到古堡裡探險,甚至與吸血鬼和殭屍戰鬥,似乎是每個少年的夢裡。當然從沒有人見過吸血鬼或者殭屍,那僅僅是故事中的傳說。
事實上,這個城堡並不古老,它連一百年的歷史都沒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為在城堡的後面,有一眼甘甜無比的泉眼,據說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冽清純,而且對身體很有好處。
當年老公爵的爺爺,因此在那裡建造了這座並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後消失了,從此這個城堡也被閒置廢棄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