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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部分

帝是阿三的神,與他是阿三的皇帝兩種說法,皇帝當然差過神,阿三可以不賣皇帝的賬,但不可能不聽神的聖諭。

此外,帝國承認阿三高種姓是帝國的子民,與華族同列,能夠在帝國境內自由自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他們不必向華族行禮,華族並不歧視他們,而且充分尊重他們的民族傳統和習俗,彼此之間互稱兄弟。(太尊重他們了,龐統得意地道:“我們對他們真是誠心誠意的!”)

相比之下,低種姓要離開阿三次大陸,則必須經過批准,不可以自由進出。

阿三忙著拜神,華族急著做事。

修建道路,道路設有驛站、旅店,每隔一里建一立柱作標記。各條道路兩旁植樹,隔約三里挖一口井,設立行人休息的處所。在主幹道的交叉點附近,設立糧倉和倉庫,供緊急時候使用。此外,為了提高農業產量,帝國還在各地修建了運河和蓄水池,建立了較完善的灌溉體系。

還著手勘探道路,準備興建鐵路。

嘿,這些工程都是華族的承包商做的,帝國已經不再有徭役(免費幫官府做工),工程是付款,那麼利潤就留入了華族的手中,當然阿三也能拿到一些,絕不會多,拿錢到手之後,帝國政府就鼓勵阿三他們捐款建神廟神像!表示出對神的虔誠。

神廟神像的主承包商就是華族!

不讓阿三掌握先進的知識,象數學、物理、工商、發明等等,他們只需要知道一些,也是阿三中的少部分高種族,被選擇出來準備當高階奴才的高種族清楚,其它的種族,他們只需要會念經文就行了。

控制阿三的工礦商業,把這些社會經濟的最活躍要素控制在手中,把阿三大地的資源拿到手,讓阿三大地成為帝國的原料產地和商品傾銷產品。

帝國還算有點良心,發展經濟,增加就業,使得阿三的生活比起以前好一些。工礦商業採取與高種族合作合資的辦法,不獨吞(當然要佔控股地位),讓阿三高層與帝國的利益水乳交融,自然就會維護帝國的利益。

……

千頭萬緒的事情,也虧得是龐統,做起來得心應手。在他的主持下,帝國在各地的統治機構順利建立起來,採取郡、縣的統治原則,郡太守和縣令就是從原來的高種族(姓)中選出,經過學習教育後,宣誓就任帝國的官員。

阿三的社會是極為保守的社會,在緩慢地發生著變化。龐統的措施還是相當有力的,各階層已經歸心於大神,統治日趨牢固。

然而在阿三的龐大等級森嚴的社會階層中,土地矛盾、宗教矛盾、階級矛盾、還有種姓(族)矛盾,問題依舊。成為束縛阿三的重要的繩索。

正如皇帝對待儒家的態度一樣,對待阿三也是進行“改革”,從而沒有發生激烈的社會衝突,整個社會在初始的不安後,平常平穩地承認了神的統治。

與帝國相比,在阿三大陸行使的簡直是“一國二制”,僅少部分實施帝國的福利制度,不搞土地改革,即不分土地給農民,昔日帝國佔江東,借“大逆案”沒收江南豪強土地,分給百姓,後又採取強制贖買的辦法得全國各州土地,按口分田,直到帝國攻佔中華十三州之外的土地,採取《宅地法》也是按口分地,不搞大地主,不大量拍賣土地。

或者有人問土地問題不解決很嚴重嗎?

然也!凡是土地問題解決的國家,就能使得工礦商業發達起來,無疑是鬆開了經濟飛躍的韁繩!

龐統精心為阿三們搞了一部法律,當中採納了很多神規,例如規定牛是神僕,凡信婆羅門教者傷害牛隻,一律判罰十年苦役……表面上是尊重阿三的習俗,實際上牛可以上街,不能打不能殺,消耗阿三的資源,停滯阿三的物流。

帝國管收稅、高階管理人員、顧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