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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過於白了,這讓他在周圍的男人之間顯得十分突出。他黑色的頭髮被一絲不苟地抹上了髮膠,穿著一身韋斯特伍德修身西裝,一副十足的英倫紳士模樣。

我打量了他一番,隨即將視線轉回到艾琳娜身上:“你確定?為什麼我覺得他是個gay。”

艾琳娜沉默了好幾秒,露出少見的難以置信的表情:“哦佩妮,你實在是……你為什麼這麼說?”

“他打扮地過於精緻了,瞧瞧其他男人,很少有像他這樣注重細節的——無論是襯衣的領口還是領帶的紋樣,甚至是造型別致的領帶針,不得不說這樣的搭配過於完美,使得他看上去紳士過頭了。”我想了想,又忍不住打了個哈欠,即使賭場中的氧氣濃度要比外界高出許多,但是人們排放出的過多的二氧化碳還是讓我覺得昏昏沉沉的。

“我打賭他不是gay。”艾琳娜肯定地說。

這個賭實在沒有什麼意義,對此我依舊錶現得缺乏興致。我拉著她轉了一個角度,指向另一邊的牌桌:“好吧,好吧,其實比起他,我對那個傢伙更感興趣。”

聞言,艾琳娜挑了挑眉,她做這個動作的時候簡直就像個女王:“那是塞巴斯蒂安·莫蘭,來自英國。英國那邊將他稱作‘牌王’,據說沒有人能贏得了他。”

“是嗎。”我饒有興趣地看著艾琳娜口中的莫蘭,轉動著手中的高腳杯,“儘管這位莫蘭先生在英國大有名氣,可是在拉斯維加斯,人們只認得‘佩妮’。”

“哦,是啊,佩妮,絕妙的喻意。”艾琳娜不置可否。

認識我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我討厭自己的名字——當然,只有少數人知道這關係到我的家庭。我和我的哥哥斯賓塞·瑞德的叛逆方式大相徑庭,父親離開後斯賓塞獨自一人照顧患有偏執性精神分裂的母親,他以不斷獲取學位的方式表達對父親的不滿,而我則更加偏激。早年的自閉傾向讓我與家人產生隔閡,自十一歲時我得知自己是個巫師,就再也沒有回過家。

比起原本的名字,我更願意被稱作“佩妮”。佩妮、penny,便士、美分——熟悉拉斯維加斯賭場的人都知道這個名字,它代表了我從未輸過一個便士的傳奇事蹟——姑且這麼說。

我想去會會他,我突然有了這樣的想法。而實際上,我也確實這麼對艾琳娜說了。

艾琳娜並沒有表現出贊同亦或者是反對,她仍然勾著無論何時都保持著同一個弧度的完美微笑:“你很久沒有玩過牌了,不會手生嗎?”

“當然不會。”我對著她眨了眨眼睛。

“你知道,”她微微眯起了雙眼,似乎想從我臉上看出些什麼,“你總是贏的不可思議,可從沒有人看出你在玩什麼把戲。”

“把戲?梅林啊,艾琳娜!”我故作驚訝,“你不會認為我出千吧?”

很顯然艾琳娜注意到了我話中的另一個名詞,她將那個名字挑出來說事:“我總是聽你提起梅林,可沒有人知道梅林是誰。別告訴我那是輔佐亞瑟王的魔法師,我可不認為你會將他奉做上帝。至於有沒有出千,大概也只有你本人知道了。”

巫師們的確把梅林奉為上帝,但那是從英國傳過來的。人們都是需要信仰的,久而久之,美國這邊的巫師界也對這一信仰表示出了接受和認同。

我眯著眼睛笑起來,故作神秘地將食指抵在唇邊做出一個‘噓’的動作。

而說起我的小把戲,我更願意將它成為“魔術”。

一個極為簡單的混淆咒就能做到這樣的效果,如果想要更完美,我的應用魔咒學教授也給出了多達三十多種的魔咒搭配方案,不僅能讓麻瓜目瞪口呆,還能最大限度地欺騙巫師。

不過願意混跡在麻瓜之中的美國巫師們就算發現了你的小把戲,絕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拆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