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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畢竟,一個精明狡猾的兇手,怎麼可能會傻乎乎的把兇器留在家中顯眼的地方等待警察來發現呢。必然是找了什麼安全的或者是隱密的地方妥善的收藏好了。

同時,還有一個更加致命的問題是,當警方提出對威爾遜 史密斯的懷疑時,他竟然提供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一卷證明他在案發當時正在後倉庫清點貨物的錄影帶!

根據倉庫管理員的證詞,史密斯先生雖然作為一個高階主管,但是他時常到倉庫親自清點貨物以確保在發貨時萬無一失。至於時間上就比較不固定了,有時是早上一上班時就去,有時是晚上快下班時,或者是白天他沒有其他更重要的工作要處理時也會去。

所以說他在上午十點多去倉庫清點貨物,於情於理都是說得過去的。

但是怎麼可能呢!

厲南星看著螢幕上正在播放的錄影畫面,苦苦思索的頭疼得像有一隻渦輪發動機在裡面攪。

因為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NCIS也不能提供出兇器這一最重要證據,對於威爾遜 史密斯的懷疑也不能夠成立,不能拘留。而對方高薪聘請的名律師在第一時間趕到,結果對史密斯的問訊也無法進行。

看起來,調查再次陷入了僵局。

要怎麼打破僵局呢……

厲南星手裡拿著放映機的遙控器,反覆一遍遍的放著史密斯在倉庫裡的那段錄影。

從錄影的時間上看,他從上午十點鐘一直在倉庫停留到十一點鐘,整整好好一個小時,剛好是案發的那個時間段。

在沒有兇器的情況下,要想進一步的將調查進行下去,那麼必須要突破的就是這卷錄影帶。

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兒……

厲南星再一次從頭看了一遍,忽然!

有了!時間!就是時間顯示!

一個人,不管多麼有時間觀念,腳步多麼精準,也不可能在十點準準的時候踏入倉庫門,在十一點正的時候出門,甚至連一秒都不差!

如果不去注意秒數的話或許不會有什麼感覺,但是如果特別注意了的話,小厲教主忽然笑了,仔細看的話就會發現,錄影中人的動作明顯是比正常人的行為要慢了一些,如果放到快進兩倍的速度看的話,才剛好符合那種大公司里人流匆忙的速度。

因為一直都是在用快放的速度在看這一個多小時的錄影,所以完全沒覺得速度上有什麼問題。而如果放到快放三倍以上的時候,才是正常快進的影像。

那麼從時間上換算,這顯然也不是時間長度為一個小時錄影,而是估計在二十分鐘到半個小時的影響。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

厲南星幾乎要有些得意了。

真正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監控鏡頭正對的一面牆上掛了一個不算小的鐘,經過小穆將影象清晰放大處理後,可以很準確的讀出他離開倉庫的時間:九點十五分。

前後一加,也即是說,威爾遜 史密斯從八點四十到九點十五分這段時間內在倉庫停留了差不多四十五分鐘,然後在案發之前一個小時就離開了倉庫。

一個小時,足夠他回到辦公室架好狙擊槍在合適的時間襲擊行人了。

而這樣一來,倉庫管理員的證詞也就不足取信,顯然他撒了謊,而且說不準,他還是威爾遜的同夥。

同一時間痕跡鑑定的結果也出來,於佑和提供的那份絕密資料可以確定並非作偽。

於是,作案時間,作案動機,作案手段,都出來了。

兇手,已經可以板上釘釘的確認是威爾遜 史密斯無疑。

但是,知道了是他,和能夠逮捕他,卻也並不一樣。

如果說穆鳩平所查的另外幾起槍擊案的兇手也同樣是威爾遜 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