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曼了。
奧斯曼也無所謂,反正這又不是自己的東西,再說米歇爾來救自己,就憑這份心意,她想要什麼,奧斯曼也不會捨不得的。
“他們能追上來嗎?”奧斯曼有些不相信,這一路上,天朝軍隊給奧斯曼的印象很差,真的很差。兩人走的很隱秘,那些士兵只怕還沒有找到他們的本事吧!
“很快就會追上來的,不要小看那些天朝人,他們的軍隊雖然很普通,但有些東西,是我們無法想像的。而且在天朝軍隊中,都有戰獒,那東西的鼻子很好用的。”米歇爾說道。
天朝的經濟力量可不是普通的強大,連菲格帝國也遠遠不如呢!他們士兵的裝備、器材,是整個大陸軍隊最好的,而且軍隊中還會配有很多奇怪的東西,連米歇爾也不知道是用來作什麼的。
果然,遠處傳來了一陣陣低沉的吼聲,聲音有些像狗,又有些像狼。奧斯曼甩甩頭,對些很不以為然,說到野獸,沒人比自己更清楚了,管它什麼戰獒,在自己面前,那些東西只怕連大氣都不敢喘的。
“快走吧!閃電豹還在前面等我們呢!”米歇爾自然不知道奧斯曼在想些什麼,戰獒是一種很可怕的家畜,戰鬥力可比虎豹,不過有了閃電豹,這些都不用擔心了。
米歇爾進入軍營的時候,就讓閃電豹幫了她一個忙。隱身魔法對於那些士兵有用,可對這些靠鼻子就能找到自己的傢伙卻沒辦法,好在有閃電豹在,只要讓它在戰獒營地外轉上一轉,那些傢伙就老實了。
穿過一片樹林,一道黑影閃過,奧斯曼一把抱住閃電豹的大頭,分別不過一個半月的時間,奧斯曼心中最想見到的,倒是黑豹和閃電豹。一人一豹,無聲的擁抱在一起,這種情感是人類所無法理解的。
米歇爾默默的站在一旁,她知道,對於奧斯曼來說,也許閃電豹才是他真正的親人。奧斯曼對兩位公爵很尊重,對愛莉公主愛慕,對凌格是友情,但只面對兩隻豹子的時候,她才會感覺到那份奇特的親情。
“好了,我們應該走了,夥計。”奧斯曼輕聲說道。
“米歇爾,你應該認識回去的路吧?”奧斯曼回頭對米歇爾笑了笑說道,他可從未到過天朝,一路上又坐在馬車裡,根本看不到路。
“當然,如果沒人擋住我們的話,兩天後我們就可以回到菲格帝國。”米歇爾說道,只是回去之後呢?
兩人一豹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奧斯曼和閃電豹的速度奇快,而且不會發出聲音。米歇爾靠魔法的力量,速度一點也不弱於他們。
以這樣的速度,看來根本不必兩天,就可以走出天朝帝國了。但回到菲格帝國,奧斯曼又能如何呢?
以他現在的身分,自然無法公開,如果被天朝帝國知道他又逃回了菲格帝國,肯定會成為戰爭的導火索,相信奧斯曼自己也不願意這樣。
第十章
“你準備回京還是北方郡?”走出一個小時的路程,米歇爾終於忍不住問道。
“哦?只怕都不合適。”奧斯曼想了一下回答道,他一直沒有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現在米歇爾提出來,他不得不正視,這是自己馬上就要面對的事情。無論是去京都,還是北方郡隆卡多鎮,或者是南方郡的西爾克多城,現在都不適合自己。
奧斯曼想起了菲格大帝所說的話,在五年之內,自己必須隱姓埋名。當時聽了這話,奧斯曼根本沒當回事,自己想要生活在哪裡還不容易?
可現在仔細一想,還真沒有適合自己的地方,難道要帶著閃電豹回到山林裡去嗎?也許這也是個不錯的主意,至少閃電豹會很高興的。
可奧斯曼知道,自己早已經不再是當年山林間的那個野獸少年了,他開始知道什麼是享受,什麼是寂寞,離開人類單獨生活,雖然不是不可能,卻是不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