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床的維護價格,乃至稅收優惠政策等等。談判在進行了不到十天後就暫時停止了,談仁皓也在這個時候回了一趟舟山,從聶人鳳那裡得到政府的最終態度。到十一月初的時候,談仁皓再次回到了哈爾濱,這次他是帶著政府的“禮物”回來的。在聶人鳳的支援,以及嚴定宇也提出了相應的辦法後,薛希嶽首相採納了部分有效的,或者說對政府來說沒有什麼損失的提議,重新開啟了談判的大門。
相對來講,第二輪談判就要容易得多了。到十一月七日,海軍首先與哈飛達成了一攬子協議,這也同時給其他的幾家主要廠商發出了明確的訊號,如果他們再不做出實質性的讓步,以及最終的決定的話,那麼就很有可能在27年度失去海軍的訂單。
這份與哈飛的協議內容是相當複雜的,海軍甚至還安排了幾個法律專家來做鑑定,以確定其中沒有法律漏洞。當然,最終雙方都感到很滿意。
哈飛保證在27年度,將提供給海軍的所有飛機,以及配套的零備件的價格降低兩到五成,這主要由具體型號的飛機中哈飛的自己的生產比例來決定的。其中最關鍵的有兩種作戰飛機,一是“鵬”式重型轟炸機,其單價將降低三成,而且還有進一步降低單價的空間。二是“遊隼”式戰鬥機,因為海軍搞定了“風20”發動機產權問題,由哈飛直接生產這種發動機,而不再需要向沈飛購買,所以價格降低了一半。
海軍也向哈飛做出了承諾,在27年度,哈飛將優先獲得戰略原料,包括鋁材,橡膠,鋼鐵等與飛機制造業密切相關的原料。另外,哈飛還將右舷獲得電力,以及水資源分配,以保證工廠能夠全速運轉。第三,政府將減免哈飛工人三分之一的個人稅收,以提高工人的實際收入,同時哈飛如果能夠按照合同完成海軍的訂單的話,政府還將部分減免哈飛的企業稅收,這算是一種獎賞吧。
在海軍所有的承諾中最重要的不是這些優惠條款,而是海軍將保證為哈飛推銷他們的飛機,包括“鵬”式重型轟炸機,“遊隼”式戰鬥機,以及很有可能在27年底完成設計與試飛,正式投入生產的新式戰術轟炸機。而推銷的物件就是德國,波斯等盟國。海軍將抽取兩成的出口利潤,而其他的利潤則用來填補哈飛以低於成本價向海軍提供作戰飛機時的虧損。
這中間最關鍵的就是國內採購與出口之間的價格差。按照帝國海軍的發展方式,任何一種作戰飛機的研發費用大部分都是由海軍出的,只是某些廠商在看到某種飛機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時,才會私人出資開發新式飛機,比如“遊隼”,就有約一半的研發經費是由哈飛自己出的。因此,海軍在採購飛機的時候,是不會將研發費用平均計算到每一架戰機,或者是最初訂購的幾批戰機中去的。另外,在原料成本,勞動力成本,工廠裝置折舊,廠房的房地價格方面,也基本上都是以成本計算。這樣,國內採購實際上就是在以成本價採購了。當然,前提是,沒有人想到要在自己的軍隊身上,或者是從自己的政府手裡賺取暴利。
出口就完全不一樣了,任何國家在出口軍品的時候,都會將設計與研發費用計算進去,同時還得將工廠的利潤,以及政府從中徵收的稅率都計算進去。這樣一來,出口的武器裝備的價格就要比國內採購高得多。大部分情況下,如同唐帝國這類掌握有世界領先技術的國家在出口軍品時,還會降低武器裝備的效能,以保證其他國家軍隊無法拿到比自己軍隊裝備的還要好的武器裝備。可就算是降低了效能,簡化了裝置,其價格仍然是高得嚇人的。
以相當成功的“隼”式戰鬥機為例,帝國海軍的採購價格是17萬,後期還降到了16。5萬。陸軍與岸基航空兵使用的型號因為降低了機體結構強度,取消了彈射系統與在航母上著陸是的部件,因此價格還更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