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日報》賠償李壞他們三萬八千塊嘛!
至於原告代表張律師提供的證據明確表明,《紅星日報》的直接經濟損失、間接商業信譽損失等全部損失加起來超過了五十萬港幣?
審判長表示:不好意思,這只是你們《紅星日報》跟港島本地一家公證處提供的證據,並不足以服眾。
庭審結束後,李壞跟張律師打了一聲招呼,讓他繼續跟蹤這件案子,不管後續要花多少律師費,要他一直告到《港島日報》賠錢為止。
“吉米、小貴,《港島日報》的老闆、股東資訊,你們調查的怎麼樣了?”
小貴趕緊拿出兩份資料遞給李壞,“這一份是張律師藉著官司幫忙要來的,關於《港島日報》股東的資料資訊。”
“這兩天我也讓下面的人根據這份資料去做了一番詳細調查,後面這份是我們做的詳細記錄。”
李壞一邊翻看這兩份資料,小貴則在一旁介紹。
“《港島日報》目前一共有五名股東,持股最多的是新界西貢區議員黃宗明,擁有《港島日報》70%股權;《港島日報》明面上的老闆黃宗祥持股22%。
另外三名股東都是報社經理級的高管,持有剩下的8%股權。”
“這是黃家兩兄弟?”
“是的,他們是親兄弟。”小貴點了點頭,“區議員黃宗明之前也是律法界出身,去年才成功當上西貢區議員。
他弟弟黃宗祥除了要管理《港島日報》外,還在西貢開了好幾家公司,有汽車進出口公司、漁業公司以及地產公司跟一家化工廠。”
“呵,一個小小的區議員都能隨意玩弄、踐踏港島法律?”李壞自嘲一笑,看來今天這事,多半是黃宗明打了招呼。
至於賄賂審判長?可能性是有的,但不大。
畢竟涉及民事部分的金額還不到百萬,刑事方面也不過就幾個月的刑期而已。
一個實習生定罪,一個減少賠償,黃宗明可能只是一個電話,輕輕鬆鬆就把李壞他們打發了。
高!
今天這出戏看下來,李壞心裡自然起了別樣的心思。
區議員?一個公職人員而已,連官都算不上的小角色,在鬼佬政府手下卻能這般肆意妄為,李壞屬實難繃。
要說這裡面沒有鬼佬的放縱,李壞肯定是不信的。
一群妖魔鬼怪!
“吉米、小貴,這件事交給你們倆去辦。”李壞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緒,“仔細查查黃家兄弟,看看他們的底子是不是真的那麼幹淨?
有問題就舉報給警方,讓他們去處理。”
既然《港島日報》股權基本集中在黃家兄弟手裡,李壞自然不會莽撞的找上門去談收購。
稍微分析一下,他就知道,這《港島日報》絕對是區議員黃宗明手中的一張輿論牌,不到生死攸關的時候,他們倆兄弟是絕對不會出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