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似乎是哭過,眼尾和鼻尖浮起一抹紅,瞳仁裡覆著層薄薄的水汽,這模樣只讓人想到四個字——我見猶憐。
她沒有明星架子,吸了吸鼻子,細聲細語地回答:「八天前。我長期在外工作,沒空帶孩子,又不放心讓阿姨帶,只好讓我媽帶。」
「八天前剛好是週末,我媽帶著我兒子去遊樂園玩兒,然後就……」
林曉說著,忍不住捂臉哭起來。
林曉三十歲不到,長了一張清純校花臉,她一哭,連頭髮絲都惹人憐。
她說她兒子林逸軒是她籍籍無名時生下的,那時她只想跑龍套掙外快,從未想過有一天會爆紅,經紀公司看中她的臉和靈氣,誓要把她培養成下一代影后。
大好的機會擺在面前,林曉不肯放過,開始天天周轉於各大片場,也因此冷落了交往了幾年的男友。
可能是兩人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男友最終提出了分手,不久後林曉卻發現自己懷孕了,幾番糾結下,她決定生下孩子。
當時她正處事業上升期,只差一步就能躋身一線,經紀公司自然不同意她在緊要關頭生孩子,但林曉也是倔,經紀公司不願意放未來新星走,只得妥協,前提是不能將孩子公之於眾。
姜北對這位影后的隱秘情史不感興趣,只問道:「你前男友知道這事嗎?」
林曉搖搖頭:「不知道,我們分手後我才發現懷孕的,公司要求保密,除了我經紀人和家人,沒人知道。」
她到底是混跡名利場的人,即便腦子裡亂得像鍋粥,可說起事發經過來也是條理清晰:「逸軒是在遊樂園不見的,當時我媽讓工作人員幫忙找,直到晚上也沒找到人,我以為對方是衝著贖金來的,一直在等電話,可是……」
「可是沒人打電話來要贖金,」姜北接過話,「所以你最後才選擇報警。」
在遊樂園走丟,沒準是自個兒跑去玩別的專案了,會找到的,農村的孩子在外頭野一天到點也能回家,沒那麼容易丟。
對方要贖金,只要一交錢就能見著孩子。
抱著這些僥倖心理,林曉錯過了最佳偵破時間,後悔已然來不及。
「後來我媽報了警,但是……」林曉埋著頭,看上去單薄又易碎,「知道我兒子的人不多,警方排查了知情人,一無所獲,也沒人問我要贖金,我甚至不知道逸軒為什麼會丟?」
這事說來也蹊蹺,林逸軒一走失,林曉的第一想法是有人想敲詐勒索,畢竟從財力上來說,她是個極好的敲詐物件,偏偏八天過去了,並沒有人問她要贖金。
林曉又開始想是不是圈裡的對家使壞,企圖爆料,可爆料找記者就行,對孩子下手未免也太小題大做了,況且知道內幕的人不多,對方如何能得知林逸軒當天去了遊樂園?
姜北聽林曉陳述完,兀自琢磨——整件事不能說是蓄謀已久,倒像隨機作案,如林曉所說,沒幾個人知道林逸軒是影后的兒子,再加之週末的遊樂園人滿為患,遍地是小孩,只是林逸軒比較倒黴而已。
「既然你前男友不知道你有孩子,那麼首先排除孩子父親奪回小孩的可能性,」姜北看著對面的美人哭得梨花帶雨,心無波瀾,正色道,「如果你的保密工作的確做得夠好,並且到目前為止沒人問你要贖金,也可以排除敲詐勒索及爆料的可能,就只剩下……」
如果楊朝在場,那句「給你賣大山裡去了」恐怕早已脫口而出,要真如此,找回來的機率便格外小。
林曉顯然心如明鏡,否則不會找到市局來。
之後林曉斷斷續續地說了些關於林逸軒的事,由於她常年奔波在外,極少和兒子團聚,猛然發現自己對兒子的瞭解少得可憐,就連兒子失蹤時,她都還在片場。
林曉最終愧疚得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