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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同仁

約翰·朗,因為他們來自同一個小鎮。

當路易拿出筆和筆記本的時候,莎雅被他鄭重其事的樣子嚇了跳。

“你在做什麼?”

“只是記錄,請繼續。”

莎雅給了朗很高的評價,從球迷的角度來說,有點太高了。

她把朗形容為“一個鬥士”,對於他的比賽態度,更是以“永遠知道努力和拼命”來描述。

“他在高中的時候就已經很出名了,連印第安納大學的鮑勃·奈特(bob knight)教練都向他送去了邀請信。”莎雅點了一根香菸,“但他是個有責任心和使命感,且忠於家鄉的人。”

鮑勃·奈特?路易感覺耳熟,腦海中再次傳遞出了一些資訊——兩年前,奈特率領印第安納大學奪取ncaa冠軍。但這則訊息對路易用處不大,他單純覺得這人的名字耳熟似乎和喬丹有關。

建議開拓者選喬丹打中鋒的貌似就是這位吧?

“嘿,路,要不要抽一根?”莎雅很上道。

而路易前世今生都沒有抽菸的習慣,他拒絕了:“不用了,謝謝。”

“如果我沒有出現,你會和那個人打架嗎?”莎雅好奇地問。

“老實說,這取決於他。”路易謙虛地道,“如果真的打起來,也很難說誰會佔便宜,我大概有六成勝算吧。”

這像是一個身長一米九,且有健身習慣的人說得出來的話嗎?

儘管路易很享受他們方才所經歷的事情,可是他無法忍受莎雅泰然自若地在密閉的旅社裡抽菸。

所以他把筆記本收起來,穿上衣服說:“抱歉,我還有點事,退房時間是下午6點,房錢已經交了。”

“路!”莎雅喊道,她一邊用手拿出嘴裡的煙,噴雲吐霧地走到路易的面前,“這是我們宿舍樓的通用電話,有需要打給我。”

煙霧環繞下,她看起來更性感了。

但路易必須要走了。

“再見。”

路易知道他回不去了,他試著融入路易所在的世界。

他來過美國,但不是70年代的美國,當代美國與2020年那個崩壞的美國有些相似之處但卻大有不同。

他就像接受一個新世界一樣試著接受這些老電影裡才有的事物。

滿地菸頭、成群結隊的社會運動團體、因嗑了太多迷幻藥而在街上抽搐的披頭士,和莫名震動起來的麵包車。

一眼望去,70年代的風情盡收眼底。

路易站在路邊,等待好心人送他一程。

他不能像個呆子一樣在路邊站著,他得伸出自己的大拇指,這是一種訊號。

這個手勢會向那些開著車,閒來無事又有好心的自由主義者們傳遞一個訊號“那裡有個同仁需要我的幫助!”

很快,路易的“同仁”來了。

“朋友,你到哪?”

對方留著不修邊幅的長髮,如果放到未來,任何人留這種頭髮都會被家長視同魔鬼。

這是甲殼蟲樂隊的“遺產”,他們就像未來的邁克爾·喬丹一樣,成功地向全世界推銷出了這種邋遢的髮型(喬丹的禿頭),讓當代的人們以為這很酷。

“俄亥俄州立大學哥布林校區,方便嗎?”

“上來吧,朋友!”

他們都沒互通姓名,好像這就夠了。

更離譜的是,他自己就嗨起來了,用盒式磁帶放著《永遠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朋友!”他突然大喊,跟著節奏唱到,“let take you down(讓我帶你去追尋)~~”

“cae i gog to straw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