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寧,乾親什麼的不叫人想歪也難,可這裡是京城!大戶人家也有認乾兒子的,既然大奶奶提了出來,爹爹又不在了,再沒有流言蜚語!丹旭有家人,她孃家多個弟弟,豈不兩全?否則她能敬著丹旭,日後她的孩子呢?連無甚干係的妯娌她都幫著,難道還拿恩人與其孩子再當奴才使?林貞暗自搖頭,這樣的事她做不出來!橫豎林家無後,多個弟弟有什麼不好?嗯,等買好宅子再好好商議。先做能做的!便扭頭問玉娘:“於二姐呢?”
“在家做活哩,你尋她?”
林貞一笑:“我想著三妹妹有些軟,一年大二年小,總這麼不會管人可不好。先讓她學做個先生,教於二姐識字吧。或許做做先生,能有些許威嚴也未可知!”做了養子,就能避開奴婢放良三代不出士的規矩,丹旭就是不進學,自家弟妹也不能是個睜眼瞎,還指著她管家呢!
可憐正在外跑腿的丹旭全然不知林貞所想,不然非瘋了不可!讓於二姐管家?好姐姐,你莫不是被錦衣衛嚇昏頭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丹旭的確是無處可去,而且林家只剩一個小廝,玉娘在京城生活是多虧了他照看。裡裡外外都是他在管。林貞開始是沒想到,後來事多更來不及想。現在大奶奶提了出來,那麼丹旭的名分就這樣定下了。
嗯,丹旭還不知道。那是明天的章節。23333
所以,林家的便宜兒子就在這裡啦。
前面有很多同學猜到了,但是介於轉折太神,所以劇透就囧了。
☆、第92章 認親
林貞並不大想要孟家舊宅——極易產權不清晰、惹族人磨牙。只是此時沒落子弟能買回祖宅是一種榮耀;她不好逆著大環境。林貞想了一回,覺得事緩則圓,很沒必要急忙忙的否決,還是先看看再議。
官賣的宅子並不是好賣;尤其是犯了事的人家,大節下有錢人多少有些忌諱。便宜的自有人不信邪,可那樣帶花園的四進宅子;分明萬把兩的價錢;內府必不肯降價太多的。故但凡官賣的大宅;總要等上些許時日;非得遇上那不忌諱的人才得脫手。索性內府也不差那萬兒八千量銀子;放著唄!
宅子既未賣;便貼著封條在門上;以免不長眼的人胡亂進出。丹旭在左近打探了一番,方知此宅乃公府本支家業,但借與了旁支居住。若是早分了家的,肯定不在查抄之列,偏偏又不曾分出去,便被官收了。可憐大過年的,孟家族人叫趕的七零八落,如今正在客棧裡賃房子住哩。大門閉的死緊,瞧不見裡頭。丹旭花了幾個茶錢,請當日住在裡頭的孟家族人說了說情況,就回家覆命了。
宅子沒甚特殊的,好幾家人擠在一起住,格局都亂成一團。甚至花園子裡開了菜地的都有。林貞是想拎包入住的,對裝修一絲興趣都無。何況她也不是很願意買孟家宅子,既是她的私產,弄回孟家祖宅算誰的呢?若要分的清白,未免不好看;若不分清楚,日後族人磨起牙來十分惱人。差成這樣,著實令林貞鬆了口氣——不太差的宅子找茬要廢不少心思呢。宗法社會實在難混!
林貞有私心,孟家諸人亦有私心,譬如二太太就十分遺憾。到底孟家人住孟家宅更加名正言順些,若是再買一處,卻與孟家毫不相干。雖是跟兒子住,但卻算寄人籬下了,只是房子不合適也無法。
丹旭駕著車帶著林貞在城裡來往了好幾日,被買年貨的人擠的天昏地暗,看了無數大宅皆不滿意。不是宅子小了不夠住、便是價格太貴分明宰冤大頭、再不然已是舊的沒法子住人。正一籌莫展,大奶奶帶來了好訊息。原來她也趁機梳理了一回親戚關係,上門問過幾次,也頗受了些氣——世人踩高捧低的多,雪中送炭的少。一個個當她是打秋風的,好幾家連面都不見。最後還是舅母接待了她一回,她也就投桃報李,把舅母家的別院介紹給林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