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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皮亞諾公理(集合)

如果需要讓集合論統一數學,成為一個全面而又嚴謹的數學基礎單元。就需要對基本的原有的數學重新的規整,不能再使用傳統的東西直接使用,而是使用一個公理來重新定義數字與運算這個東西。同時這個運算是否符合其他型別的數學。

皮亞諾在想,運算的本質是什麼?

數學計算中的加法和乘法是合理的嗎?

如果構建和證明這種計算的合理性?

這就需要從幾何開始了。

他和戴得金一起努力,提出和反覆驗證了集合論中的計算系統。

就是皮亞諾公理。

皮亞諾公理是義大利皮亞諾所構造的算術公理系統中的公理。

1889年,在數學家戴德金工作的基礎上,皮亞諾在《用一種新方法陳述的算術原理》一書中提出了一個算術公理系統,這個公理系統有九條公理,其中四條是關於“相等”的,五條是刻畫數的,並且以l而不是0作為基本概念。

在後來的著作中,皮亞諾對這一算術系統作了修改,去除了關於“相等”的四條公理,並且以0取代1作為基本概念,構造了沿用至今的皮亞諾算術公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