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好像偷香不是偷,而是一種快活行動。
“學我什麼?”
“學你從別人的嘴裡搶冰吃。”
“嶽仲崗!”她大吼一聲。
“怎樣?”他挑釁地擠擠眉,伸手,彈了她額頭一個爆慄。
不痛,有的只是熟悉,一個熟悉到讓她想掉淚的動作。她咬唇,討厭自己在不知不覺間將嶽仲崗和嶽嶽重疊。
笨蛋,他們分明是不一樣的兩個人,仲崗溫柔、嶽嶽衝動,仲崗是弱雞、嶽嶽是猛男,除了他們常常跟在她身邊,除了他們一樣愛吃雞蛋冰,除了他們都愛彈她的額頭,他們有什麼地方相似?
她忙著說服自己兩人是不同人,反而忽略了這些“除了”。
“不怎樣。”她低頭。
“不高興了?”他蹲到她面前,勾起她的下巴。
“沒有。”她架起笑靨。
“聯想到什麼嗎?”
她猛然抬頭。他是掃瞄機?怎麼可以把她的心思猜透透。
“不要用那種眼光看我,說吧,我洗耳恭聽。”
她想了想,用力點頭。“記不記得我的第一任男朋友?”
“做飯店業那個。”
她知道,嶽嶽不是用來談的,是用來想念的,但是面對嶽仲崗,她覺得……談談也好。
“嗯,他叫嶽嶽,我叫閱閱,嶽嶽、閱閱,天上一雙、地上一對,我覺得我們一定要變成一對的,我當他的妻子,給他洗衣服燒飯、摺被子,他當我的丈夫,給我捶背揉腿、提包包,我們要一起去上班、一起賺大錢,給我們家的小王子、小公主嫌學費。”
那個時候她才幾歲,就想得很遠,難怪都說女孩子早熟。不過,他喜歡她的計劃,也許可以試著盜竊。
“很好啊,這些話,你對他說過沒?”他不會又忘記了吧,他開始懷疑自己有年老痴呆症。
“沒有,但是我有告訴他,我很喜歡他。”
嶽仲崗鬆口氣,幸好,他的腦袋不必去照電腦斷層。但她說過喜歡他……他在腦海裡面盡情搜尋,然後一個、一個小小畫面跳出來。
他買冰請她時,她一面舔著冰棒一面說:“嶽嶽,我好喜歡你。”
他推她盪鞦韆,推到高處時,她尖叫著說:“嶽嶽,我好喜歡你。”
他像猴子爬到樹上,替她摘下一顆又一顆的芒果時,她笑著跳腳說:“嶽嶽,我好喜歡你。”
通常,不會有人把這樣的“我喜歡你”當真,就像你在路上撞到人,脫口而出的“對不起”一樣,通常是自然反應,而不是真心反省自己的粗心大意。
“可是他沒有聽時去。”她嘟嘴。
“你怎麼知道他沒聽進去?”
“如果他聽進去,就不會把我忘得徹徹底底。”她的語氣哀怨又感傷,突然發現……“原來,我心底還是埋怨他的。”
他抬高的手停在半空中,他本想替她把略微散亂的頭髮塞回耳後,可是……頓了頓,他勾起她的臉,認真說:“幸好他把你忘得徹底。”
“為什麼?”
“不然,我就沒機會乘虛而入了。”嶽仲崗的手落下,繼續他的動作。
“說得也對,你真聰明。”閱閱揚起嘴,又是讓人心喜的笑臉,對嘛,這才是宋予閱。
他們把冰吃光,開車回家,十指相捆走回屋裡,撞上神色不悅的弄弄。
她冷望向他們交握的雙手,冷笑道:“你們知道忘掉舊情人需要多久的時間嗎?”
閱閱和嶽仲崗互視,不曉得弄弄又是哪根神經不對。
“答案是,需要你們交往過程的一半時間,恭喜恭喜,將來你們要忘掉彼此的時間,只需要半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