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第四共和國推向政治、經濟、社會崩潰的邊緣。所以,獨裁只是一種手段,它應該沒有好壞之分,好壞的曲分是使用這手段所要達到的目的。例如,美國將軍麥克阿瑟,在二戰後的日本,就使用了極端專制的手段制定法典和政策,完成了把日本從極權主義的統治下永遠解放出來的任務。
故而,這種總裁制好效果的實現需有一個必要前提,那就是這個總裁必須是德才兼備。這個“德”是指能夠遵守本職法規,這個“才”是指能明道行道,也就是說,其必須既不濫用職權,又知曉駕馭全域性之道,並且具有這樣的能力。如果這個總裁無有德才,那麼,這種制度便覆成為最壞的了。
那麼,能否有一種辦法,既可以得到總裁制的高效益,又能防止“正復為奇”以致造成壞的結局呢?那應該就是:人民透過選舉來挑選經過競爭後的總裁,並用真正有效的民主與法制對總裁進行真正有效地監督和控制。這種控制,是指總裁只有執法權而無立法權;就是允許總裁在憲法詳細規定的執行權範圍內,享有強大的總裁自由。所以這種監督不是指導、參與行政,也不是對總裁行政的細枝末節進行繁瑣攪擾,而是設有在必要時可以對總裁的重大舉措進行多數票否決制,有對其責任罪過的追究制,有在必要時對總裁施行的罷免制。
但民主制也必須授予總裁簡捷暢通的人、事處置權。總裁應對其下屬主裁負全責,也就是既可以按其定額進行提名組閣任免,又必須相應地要承擔下屬的罪過責任。下級民主制只對上級總裁任命的主裁提名進行遴選確定,並且同上級民主制一樣享有對同級主裁的三權。只有這樣,各級主裁方能認真的管理其下屬,而且也只有這樣,各級主裁方能對領導和同級人民有一視同仁的務實工作態度。
這種制度成敗的關鍵是:一、有效地監督和控制。因為權力會腐蝕掌權的個人、黨派和集團,絕對的權力會產生絕對的腐蝕。馬克思說,不是個人在保證不違背法律,而是法律在制約個人專橫。所以,無有有效監督和控制的權力必然會產生官僚、權霸和腐敗。二、任何一級民主制只能選擇一個主裁由他提名組閣。而且,在能不設副職的情況下,應儘量不設副職。(中國曆代就從來沒有副知州、副知縣之設)因為在任何設有副職的地方,很少不是在進行著明爭暗鬥。一山不王二虎,一國不可二主。應儘量防止形成一國三公,政出多門,利益都來爭,責任無人負,肩膀頭差不多高,誰也不能控制誰,能量多用於磨擦內耗的混亂局面。
【漫談】有篇文章中說:全國的精華為什麼常見於參議院而少見於眾議院?那就是:眾議院是由人民直接選舉,而參議院則經兩級選舉產生。每個州的全體公民選出選舉團,由這些選舉團選舉參議員。人民的意志透過這個選舉團來表達。所以選舉團選出的參議員也能經常切實地代表人民的多數。但是,他們只代表國內的高尚思想和引導國家前進的理智精神,而不代表幼稚和不現實一廂情願,不代表往往招致國家動亂的區域性激情和使國家名譽掃地的邪念。故而能堅定、冷靜、明智而全面地考慮問題,不為輕率的激情所驅使,不致陷入潮流的迷途而掉進徒具民主形式的陷阱。
所以,在一個人口眾多的大國,直接選舉領導人可能是不明智的。實難相信群眾不會被輿論和風潮所左右;實難想象處於服從狀態完全喪失治理習慣的人,能夠選好將要治理他們的人;也無法認為各自忙於謀生的人們有一天會選出一個精幹英明的政府。但是,讓人民透過公平、誠實、定期的選舉選出他們所熟知、信任、尊敬的人當決策代表,再由代表在最短時間內(為防暗箱操作,最好是當天)選出他們認為的德才兼備的元首,並讓元首及其班子接受民選的不受元首控制的獨立立法機構和獨立參議院的有效監督,這種程式似乎是可行的。
因為沒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