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搬過來了,還在通州市買了兩套房子。
一個一百五十平高層,一百二十平的多層,共花了二百多萬。
“你這樣的生活,不錯啊。”秦朗目光有些複雜的嘆了口氣,他有些羨慕譚哲這樣的小生活,沒有那麼多的煩惱憂慮,每天只需要賺錢然後吃頓好的,過自己的小日子。
對比他的如今,秦朗又在做什麼那?雖然地位高了一些,可每天都在玩弄陰謀詭計,每天都防備這個,警惕那個。
時不時的還要去上戰場,應對生死殘酷與生死抉擇,數萬將士乃至數千萬老百姓的命都在他手裡攥著,他的一個決定錯誤,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
還要與那些人虛偽扯皮,諸如今日之事,看似自己掌握著主動,可但凡有半點錯誤,就會被沈雲秋給鑽了空子。
而且做這樣的事情,更會遭人嫉恨,時間長了秦朗也很清楚,自己將會是頂層名流最不歡迎的人。
這樣想起來,還真的不如譚哲這樣的衣食無憂的小日子舒服。
“嗨,湊合活著唄,人生來就是受苦的,我們選擇不了自己的身世,也改變不了自己的未來,只能湊合活著。”譚哲撇嘴一笑,對此看的比較淡然。
“行了不說這些,我爸去年還叨咕你秦朗,說好幾年沒看到你了,怪想的。”
“老爺子今年也五十多了,他也快退休了,我不打算讓他太累,於是每天就讓他喝喝茶,養養花。”譚哲提到他老爸,臉上露出笑意。
他是個孝順孩子,當年秦朗就知道,寧可自己捱餓,都要把帶去學校的盒飯帶回家,和老爸一起吃。
譚哲的老媽去世的早,所以爺倆就相依為命。
要說苦,苦不過秦朗。
至少譚哲還有老爸陪著長大,而他秦朗除了爺爺之外,就沒見過親生父母。
甚至十六歲之後,連爺爺都為了復仇大業,假死脫身拋棄他。
秦朗始終覺得自己是最孤獨的人,沒有人懂他,所以很少把心事說出來。
直到遇到蘇傾慕之後,他才一點點的解開自己的真實內心。
“譚叔還看報紙嗎?”秦朗想起譚哲老爸那麼多年養成的愛好和興趣,可能就是因為譚叔是學校門衛的原因,每天看報打發時間,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
“現在店沒人吃飯,我帶你回家看他,走!”
譚哲看了眼時間,已經晚上六點了,估計就算同學聚會也至少要八九點了,便拉著秦朗回家。
秦朗也想去看看譚叔,所謂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當年自己一個吃百家飯長大的孩子,但凡任何一個給他飯吃的長輩,他都不會忘記。
“別見笑啊,沒買車,哈哈,只能坐電動車了!”譚哲有些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推出一個兩人座的電動車。
秦朗卻搖頭一笑:“你小子和我客氣什麼,我屁股哪有那麼金貴,走,去看譚叔!”
“哈哈,說的也是,走。”譚哲大笑一聲,他在前面負責騎電動車,秦朗坐在後面。
夜晚的通州市空氣還是挺好的,周圍的綠化也很濃密。
“通州市發展不錯啊。”秦朗望著周圍的高樓大廈,覺得通州市這幾年比東江市還好。
東江市這幾年因為馬剛和楊和他們的敗壞,真的耽誤了發展。
“都是歐陽興的功勞,這些綠化,還有不許在居民區附近化工場子,都是歐陽興主張的。”
譚哲一邊騎著車,一邊連連發出感慨。
秦朗點了點頭,心裡也徹底沒了不安,看來把歐陽興留下來,還是穩了一手。
電動車騎了足足二十分鐘,兩人這才行駛進一個比較不錯的便民小區,每一棟樓都有十七層的高度,一共十二棟,這裡就是譚哲買房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