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李德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合議庭成員劉銀湖、文保傑發表了意見,都同意吳國勳的意見。
梅雨媚本想說說她的觀點的,見合議庭意見一致,便沒有再做聲。這個案子她本不準備參加討論,但常富波點名要她參加,她不可能不來,但此時她不便發表什麼意見,便盯著放在她自己面前的“疑難案件討論本”。
“梅庭長,你說說你的觀點。”常富波見冷了場,便點起將來。
“我不好發表什麼意見吧。第一,合議庭已達成一致意見,第二,我也不負責這個組。”梅雨媚看了成昭海一眼後,又看了一眼常富波,然後才盯著自己面前的那個本子。
“梅庭長,這你就不對了,第一,你是刑事審判庭的副庭長,不是哪個組的副庭長,第二,今天是討論案子,在座的每一個人都應發表自己的意見,第三,你面前放的是疑難案件討論本,記錄的是刑事庭的疑難案件,今天討論的這是不是疑難案件?還有,你是負責全市刑事審判指導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常富波抽了一口煙,表情很嚴肅。
“常院長,你說的第一、二、四點屬實,我同意,但第三點,我不同意,這個疑難案件討論本屬於我個人的記錄,與庭裡無關,只記錄我參與討論過的案件。”梅雨媚見常富波一本正經的面孔,覺得沒有給自己留面子,便嘀咕了一句,這也給自己一個臺階。
“雖是你個人的記錄,但也是庭裡的智慧結晶,必要時應歸納嘛。”常富波將菸蒂撳入菸灰缸中後說,“不扯遠了,你說意見吧!”
梅雨媚心裡雖然有點不舒服,她見常富波說得在理,便說了起來:“那好吧,既然是討論,我就隨便說幾句,談談我個人的觀點,我不同意合議庭的意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不當,該案應定為交通肇事罪,其理由如下:一、從案件發生起因看,李德茂是在陪同外地客人吃飯、喝酒後駕車前往華都國際大酒店,其主觀目的是陪外省客人聽歌喝茶,沒有危害公共安全動機;二、從犯罪過程、事實來說,李德茂在客觀上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李德茂雖撞傷撞死了人,但是在具體的事發過程中,有避讓車輛、行人行為,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不符;三、危害公共安全罪構成要件有對社會不滿而發洩私憤的行為,從李德茂一案來說,並無此構成要件,而從交通肇事罪看,李德茂酒後駕車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造成了撞傷撞死人的後果,從其犯罪後果看,情節特別惡劣,主要表現在:接連撞人和車,拒不停車,不積極採取搶救措施,肇事逃逸造成他人死亡,情節特別嚴重,依據刑法交通肇事罪的規定,可判7年至15年,依據上述情形,我個人認為判15年比較適當。”梅雨媚在說到第二點時,用目光掃視了在座的每一個成員,她見吳國勳與成昭海面露不悅之色,但開弓沒有回頭箭,她還是一口氣說完了,說完之後,她又補充了一句,“既然合議庭意見一致,由合議庭定奪。”
“肖庭長!你呢?”常富波問副庭長肖文虎。
“我同意梅庭長的意見,理由我就不多說了。”肖文虎一直佩服既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又有紮實的理論功底的梅雨媚。
“成庭長!你呢?”常富波見肖文虎說後,成昭海面無表情地坐在沙發上抽菸,沒有說話,便點他的將了。
“聽了剛才大家的發言,我也認真考慮過此案,翻閱了案卷及相關資料,綜合考慮市裡領導的態度,我還是同意合議庭的意見,具體意見為……”
常富波一直在默默地聽著成昭海的意見,他在認真地對比成與梅的意見的優勢。當他聽完成昭海的意見後,環顧了在座的每一個人,才開口說話:“李德茂一案與其他案件的不同之處是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那就是如何正確對待社會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