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走’的旅行;在陌生的國度認識一些陌生的敵人;又或者,“隨心所欲”的在爛泥中徜徉。不是所有人都會有這樣的經歷,但是矮人戈恩可以驕傲的宣稱,他體會過這些事情,尤其是最後一項。
那滋味怎麼去形容呢?稱不上好。
但是也不糟?
不,簡直糟糕透了!
沼澤之地的最上面是過膝高的水層,當然,對矮人來講就是齊腰高。水面覆蓋著一些蘚類植物,以泥炭蘚為多;水下是不知道到底有多深的爛泥,一些蒿草、羊鬍子草、蘆葦、越橘等植物依靠著爛泥內的養分,成片生長著。
當戈恩落入水中時,腐臭的渾水蜂擁般的往他的大鼻子裡灌了進去,這讓矮人下意識的睜大了眼睛:他看到一片苔蘚、一根蒿草、以及一隻黑灰色的小蝦在自己眼前漂過,小蝦身體下方的蝦足在不停的滑動著,徒勞的想要逃離這附近對它來講洶湧的風暴。
腐水酸澀,別問戈恩時怎麼知道的,他就是知道。不僅酸澀,而且還讓矮人睜開的眼睛有些刺痛,這讓他想起了他母親做的蛋糕,二者是那樣的相似,都會讓人“感動”的淚流滿面。
戈恩手腳並用的想要站起身來,但是這在沼澤之中並不是一件容易辦到的事情。雙腳之下的爛泥不是個很好的著力點,戈恩無論怎麼用力,所取得的成果也只是讓自己在爛泥之中陷得越來越深罷了。
經過幾次艱苦卓絕努力,戈恩終於成功的讓自己只有一個腦袋飄了在水面上,而雙腿在陷爛泥之中卻已經無法動彈分毫。他這時才有機會觀察下週圍的情況,事實上這也是他目前能做的為數不多的事情。
戈恩看到如小山一樣的多頭蛇蜥就矗立在了自己的眼前,如冷杉木一樣的粗壯的四肢牢牢的支撐起了它龐大臃腫的身體。最上面幾個腦袋在不停的晃動著,似乎在攻擊著什麼東西,而中間那個最大的頭則搖晃的最為厲害。
照這種晃法,這隻多頭蛇蜥肯定得不了頸椎病。矮人點了點頭,下巴和水面反覆接觸,為自己得出的結論感到自豪。
戈恩還看到巴里特正大踏步的向自己跑來,蠻子的每一步似乎都踩在了水面上,但是水面卻沒有波紋向外擴散,蠻子也沒有像戈恩一樣陷落下去。
“嘿,夥計,你這招跟誰學的?”戈恩問道:“我以前在家鄉看到一隻熔漿蜥蜴,它也能這麼幹,每當我去嚇唬它的時候,它就大張著帶著薄膜的爪子,從岩漿上飛奔的跑掉。”
“你想學?看來我應該把你仍到岩漿裡,也許你就能自行學會了。”蠻子站在了戈恩面前嘲諷道。嗯,這麼形容並不確切,而是應該說,蠻子的兩隻腳出現在了戈恩的面前。
亞龍腋下皮做的靴子,上面還能看到一些細微的鱗片,有些鱗片已經脫落,顯然這雙靴子跟隨它們的主人已經有了一段不短的日子。戈恩知道那是應該一隻地行龍,是蠻子獵過的唯一一隻龍。在大多數冒險者眼裡,亞龍才是龍,才是那種渾身都是寶,能帶來大筆財富的象徵。而真正的龍他們並不願意遇到,因為一旦遇到,獵物和獵手的位置便會顛倒過來。
“我曾經也有一雙類似的靴子。”戈恩並沒有回答蠻子的調侃,而是煞有介事的討論起了穿著:“那是用摩瑞亞盤羊的皮做的,你知道麼,那種羊很是稀有……”
“你到底要不要從爛泥鑽裡出來?”蠻子打斷了戈恩的話,說道:“如果你在裡面呆的很舒服,並不想出來,那我就要去幹其他的事情了。”蠻子說完之後,指了指眼前的龐然大物,嘆了口氣說道:“還有一個人可能需要我去幫忙。”
戈恩其實並沒太明白蠻子的意思,不過他知道此時不是說這些的時候,如果再東拉西扯的,蠻子真能放他在這裡不去管。
“你們人類有句諺語,‘永遠不要在爛泥裡打滾,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