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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捏捏,真不像樣,他以為每個人都和他一樣能跟蚊子溝通嗎,害我得費神伸長耳朵才把他的話聽清楚。

“天生異能的人可說是鳳毛麟角,而且天授的權能是不能把力量傳承給下一代的,可是歸海家和天家的家主幾乎每一代都能夠操掌玄術,連旁系的也出有不少玄師與術師,其秘密就是‘獸’血。”

“獸血?野獸的血能有什麼用?”

難道是像邪教一樣拿野獸當祭品?真噁心,還浪費!該放到非洲去讓那些食不果腹的難民教導一下什麼叫節約糧食,每一粒米都是可貴的,何況是肉,人家一輩子也就吃那麼幾次,你們還殺了野獸放了血就扔!

“遲早會遭天譴的!”我肯定地詛咒那些浪費食物的先祖。

“不是野獸,是妖獸,讓擁有異能的人和妖獸結合孕育後代,以確保後代繼承同樣的異能!”灩漓糾正道。

驚!人和妖獸結合?!莫非這就是唐僧大哥說過的,人他媽生的是人,妖他媽生的是妖,當人類和妖怪混血,那就不叫人也不叫妖,叫人妖……

莫非我孃的變態變裝癖就是人妖血統的併發症?

這也太匪夷所思了!人和妖獸怎麼能生得出孩子來?簡直違反DNA遺傳定律嘛,孟德爾老兄一輩子的辛勞都被無視了!(汐:=_=

喂,你注意問題的方向錯了吧?)

“除了‘歸海’和‘天’,還有七個玄術世家皆有獸血,可惜天下太平之後,隨著妖魔減少,玄術師不再被所在國的當權者需要,或者本身就在妖魔橫行的戰亂時期被滅族,總之九大玄術世家大多都沒落了,而今僅存有梅毓國的天家,蘭臻國的歸海家,以及竹徵國的青陽家,菊良國的司徒家,可是就如姐姐說的一樣,以邪道的方法孕育的生命違背道德與天理,但凡傳承了妖獸的血與罪惡的子嗣,必遭天譴。”

啥米!真的會遭天譴呀?我想我什麼時候可以擺攤當個金口半仙,算災祈難,十言十中!不過回去後先找我娘幫我瞧瞧,看是不是我走山路的時候被迷上我的烏鴉的冤魂給附身了,怎麼壞的一說就靈?(眾:⊙-⊙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烏鴉嘴?)

話又說回來,我可什麼都沒幹啊,祖宗們做遭瘟的事為什麼我也得跟著倒黴?

我是無辜的!

……好吧,我承認我穿來的時候佔了人家孩子的身體,可我也不是故意的,完全是命運的捉弄,反正身體都是要用來裝靈魂,裝誰也沒差,我不附身其他穿越的姐妹也要附,還不如給我附了得了,就因為那麼一點芝麻綠豆的小事要讓我遭天譴,我不服,我要上訴!

說起來,難不成我的“每日一傷”就是天譴的詛咒?

還是問清楚一點的好。

“那個……好弟弟,你知道是什麼樣的天譴嗎?要怎麼樣才能擺脫?”

我溫柔的語氣和親暱的稱呼讓灩漓臉上一紅,似乎很不適應的樣子,他小子可真挑剔,要不是我有求於他,我用得著這麼低聲下氣和他說話嗎,還不知足,居然給我不適應,換了碧龍公敢這樣,我早朝他扔墨硯了!

好在沒等我四下張望找墨硯的替代品發飆,察覺危險氣息的灩漓先開口了。

“天譴是一種詛咒,詛咒繼承罪惡血脈的子孫永遠不被人所愛,所有敬你愛你之人將死於非命,許多繼承了獸血的人最終都因為愧疚而死。”灩漓為難地看著我,似乎是怕我受到打擊。

我聽罷反而鬆了口氣,原來詛咒是應在別人身上的呀,幸好不是我遭殃,這有什麼好愧疚,那些前輩們真是白活了一把歲數,就這點小事也想不開,換了我高興都來不及,反正死的是別人不是我,我好好的活得滋潤才對得起為我而死的人嘛。(汐:》_

卷一 穿越重生 第二十三話 天華

“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