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還沒完,江白辰繼續補充。
“我清楚網路造謠的訴訟結果大多是賠禮道歉,亦或者賠償金,就草草結束,但我要的不是這個結果!賠償金我不在乎,你們負責物件的賠償金歸你們,能讓對方賠多少都算你們的!”
“如果能讓對方坐牢,報酬另算!”
江大少十分霸氣,他對錢不感興趣,只想要這些造謠的自媒體為此付出代價。
話落,三百多名律師跟打了雞血似的興奮不已!
百分百勝率地訴訟案件啊,賠償金歸自己,倘若告到對方蹲大牢那是另外的價格!
A城龍王一怒,血流……
三百多名律師內心火熱:穩啦!這波穩啦!勢必告到對方傾家蕩產!
pS:本章的法律邏輯可能有錯誤,還請見諒,希望大家能夠指出,我以作修改。另外:華理國的法律規定:一個案件內委託人最多可以委託兩名律師,組團可以理解為這個造謠者的官司處理完了,換到下一個人時,新的律師接替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