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舟匆匆趕到山下,直奔海島派出所,“人抓到了嗎?”
段毅抬手指向蹲在角落的兩人,只見那兩人一胖一瘦,模樣賊眉鼠眼。
“瞧瞧,就是這倆貨。你猜猜,我逮到他們的時候,他倆在幹啥?”
段毅滿臉鄙夷,眼中盡是嫌惡。
原來,當時這兩人正鬼鬼祟祟地撬一戶人家的門。
巧的是,那戶人家這幾天恰好外出不在。
不過,這哪是什麼巧合,明擺著是他倆早有預謀,提前踩好了點,平日裡就淨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段毅當即下令,讓人把這兩人分開,分別押進不同的審訊室,準備對今天凌晨倉庫放火一事展開審訊。
可沒想到,面對警方的詢問,兩人矢口否認。
江清舟走進審訊室,目光如炬,緊緊盯著綽號“竹竿”的瘦高個。
那凌厲的氣勢,瞬間讓竹竿心裡發怵。
審訊警察乘勢而上,嚴肅說道:“有人親眼看見是你們兩個放的火!”
竹竿卻依舊囂張,翹起二郎腿,滿不在乎地叫嚷:“誰?倒是說來聽聽啊!誰大晚上不睡覺出去溜達,還瞧見我們了?警察同志,可別冤枉好人!”
警察不為所動,繼續施壓:“林福同志親眼看到是你們兩個。”
聽到“林福”這個名字,竹竿一時沒反應過來,只覺得有點耳熟。
過了兩分鐘,他才猛地想起,陰陽怪氣道:“哦,林福啊,那個傻子!警察同志,他腦子不清楚,說的話能信嗎?說不定那火就是他放的呢,你們可抓錯人了!”
這話徹底激怒了江清舟,他一步上前,伸手揪住竹竿的衣領,雙眼冒火,怒聲呵斥:“你別再狡辯了!我去賣煤油的店裡問過,這周就你們來買過煤油。倉庫地上的煤油,難不成是天上掉下來的?”
即便如此,竹竿還是嘴硬,死不承認。
江清舟見狀,放緩語氣,“你們倆,誰先交代,誰的罪名就會輕一點,你自己好好掂量掂量。”
說罷,江清舟起身走出審訊室,靠在牆邊,閉目養神了10分鐘。這期間,他耳朵一直留意著審訊室裡的動靜。
10分鐘一到,江清舟整理了一下衣服、表情,推門再次走進審訊室。
他神色平靜,不緊不慢地說:“剛才隔壁審訊室裡,桶子已經交代了。
他說是你提議去放火燒倉庫,嫉妒人家賺錢。還說煤油是你去買的,購買證就在你家裡放著。桶子還問,先交代出來會不會少判幾年。”
這話猶如一顆炸彈,瞬間讓竹竿暴跳如雷。他“噌”地一下站起來,破口大罵,“桶子這個狗東西,居然出賣我!虧我還把他當兄弟!”
江清舟朝審訊的警察使了個眼色,隨後轉身離開。
警察心領神會,繼續對竹竿展開審訊,或許是因為同伴的“背叛”,又或許是心理防線徹底崩潰,接下來的審訊異常順利。
兩個小時後,兩人都徹底交代了犯罪經過。
段毅走過來,笑著拍了拍江清舟的肩膀,調侃道:“你小子,使詐了吧!”
江清舟一臉無辜,“這哪算使詐,我說的都是事實,只是碰巧起了作用而已。”
他也拍了下段毅的肩膀,“我先回去了,後續的事情就交給你了。”
“放心吧,這事肯定給你辦得漂漂亮亮的!”
江清舟一回到家,就瞧見方映月已經起床坐在飯桌前吃午飯了。
方映月見他回來,往旁邊挪了挪,“沒吃飯吧!快來一塊兒吃。”
江清舟剛吃上兩口,忽然聽到一陣細微的滴水聲。
他扭頭一看,只見方映月正盯著地板上的一灘水,臉上泛起一抹紅暈,略帶羞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