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也正因為你是縣長,你的覺悟才應該比普通群眾高,所以,我希望你能夠做出表率,坦然接受人民警察的監督與調查。
“第三,有人舉報你曾在案發前參與過密謀,而且,你們有明確的分工,而你就是其中最為關鍵一環。所以,把你列為懷疑物件並無不妥。
“第四,至於你說的證據,也請你相信一句話,凡走過,必留痕。你放心,你現在面對的警察,可不是酒囊飯袋,一定不會讓你失望的!你現在聽明白了嗎?”
張揚一口氣說了四點,每一點,孟志偉都在認真聽,他早聽明白了。
他很想從中找出一星半點的漏洞,作為後續反擊的武器,但是他發現,張揚說得點點合法,句句在理,滴水不漏,讓他挑不出半點毛病。
雖然,張揚說的話句句都帶嘲諷,字字都往他心窩子裡戳,尤其是那第四點,說什麼,凡走過,必留痕,還讓他放心。這不是在往死裡噁心他嗎?
但是嘲諷並不犯法,噁心人也不犯法,讓他無懈可擊。
孟志偉現在是既感到憤怒,又感到無力,只好不情不願地點了點頭。
接下來,正式進入問答環節。
“第一個問題:
“孟志偉,有人舉報你曾參與策劃,並親自實施了謀殺蒼原縣前公安局局長吳承斌同志,這一點你可承認?”
孟志偉理所當然地搖了搖頭,否認道:“這純粹是栽贓陷害胡說八道!我沒有!”
也許是孟志偉早有思想準備,甚至是對審訊過程有過提前預演,所以,僅從他的表情中,很難判斷他是否說了謊。
但是,張揚並沒有在這個問題上繼續糾纏,而是接著問出下一個問題。
“據舉報人說,在這次謀殺事件中,你具體負責的環節是提供毒藥,並把毒藥送達約定好的地點藏起來,等待下一環節的人來取走,你對此是否有異議?”
孟志偉一聽就又火了,丁志遠這個軟蛋居然把什麼都說了,真是交友不慎啊!
孟志偉面帶慍怒辯解道:“我當然有異議,張局長,你不能別人說什麼,你就信什麼吧?你好歹也應該對自己的同志有最起碼的信任吧?”
張揚用筆頭在桌子上輕輕敲了敲,提醒對方不要激動,並態度十分嚴肅地解釋道:“孟志偉,我一開始就給你強調過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特權,既然有人舉報,警察就一定要核實,請你認真回答,有,還是沒有?”
孟志偉在張揚強大的控場能力下,只好再次搖頭說:“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