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便不用再吃飯,可以連伙食費也省上一筆,這是他第一樣想到的。
原先以為以後不用吃飯了,可以在家計簿的開支上大大的省上一筆的他,卻發現這個方法是行不通的。大半天過後,嚴子華便發現自己的肚皮一片空虛,他不得不找去東西吃。
然後,他開始懷疑克里斯信裡所寫的真實性。
這幾天他還不是照常吃飯睡覺嗎?
是不是他一時失手?
接著,嚴子華開始以為這是一次惡劣的玩笑。
但是,最想不到的是:賺不到還要再賠上一筆。
被吸血的後遺症,在幾日後出現了,強烈地襲來一種飢渴,口乾的嘴,渴望的是別人的血。
當試過蕃茄醬,紅蘿蔔湯,以及玫瑰花茶,均無效之後,嚴子華髮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他不知道一隻真正的吸血鬼該如何活下去!
現在,他證實那克里斯所言不差,但當他帶著蒼白虛弱的身體去找那吸血鬼的時候,卻發現已經人去樓空。
嚴子華站在空曠的大屋中,茫然的問:「有誰可以告訴找,我該如何當一隻吸血鬼?」
但是,他的感嘆只維持了一星期,因為生活逼人,嚴子華不得不重新開始適應生活的轉變。
之後……其中的辛酸也不必細表了,誰可以想像,餓著肚子喝豬紅粥止住對血的渴求的止饞痛苦?他不打算寫一本一隻吸血鬼的百年辛酸史,所以還是不說了。
但是,事情並沒有結束,過了幾年,當嚴子華將他人生裡的『我的志願』由做一個平凡人,改為做一隻平凡的吸血鬼的時候,克里斯又再一次出現,又再—次攪亂他的生活。
如此重覆幾次,嚴子華對克里斯只有一個想法,敬鬼神而遠之。
克里斯對感情的表達方法相當有問題,直至最近一次的相遇,嚴子華才由他的口中知道他是『愛』他的。
但是,嚴子華對這種神經有問題,而且嚴重妨礙他正常生活的『愛』敬謝不敏。
結果是,自此以後,嚴子華更加逃避克里斯。但無奈,克里斯就像警犬一樣,只要有嚴子華曾經存在過的蛛絲馬跡,他就能千里追蹤而來。
「如同這次,他找來是因為他認出他的文字。」嚴子華嘆了一口氣,然後為這篇小說結尾,「每一次,每一次嚴子華再次避開他的時候,他也暗暗許願,希望我跟他可以至死不遇。」
但是,人生總是這樣的。
你最想見的人,你偏偏見不到;你最不想見的人,卻偏偏不期而遇。
即使搬了房子、改了電話,以為避得開那個人,卻偏偏在你一出門,一走到街上時,就讓他碰到了。
搬屋不到一個月,嚴子華就在一條酒吧街附近與克里斯·馮·堪地維那亞遇上了。
他還未返回美國嗎?嚴子華在內心大叫。
搬屋之後,他特意整整兩星期足不出戶就是為了避開他,但是實在是想不到,第一日踏出家門就遇上了他。
嚴子華反應也快,第一時間轉身拔腿就跑,可無奈,還是讓克里斯看到了。
「嚴……」
兩個人,一個追一個跑,不知不覺拉近了距離。嚴子華暗叫一聲糟糕,望向附近的商鋪,機靈的跑進一間酒吧,一如所料,星期五晚上,整間酒吧都擠滿了人。
只是,當他一走進來,他馬上就後悔了。
榮!嚴子華自覺自己快頭暈了。站在舞池一邊的他,越過人群,看到另一端的他,不禁呆住了。
怎麼沒想到他們會在這裡遇到?他是這裡的常客,他也可能是啊!此刻的嚴子華,只覺得尷尬到了極點,有一種一轉頭就想逃跑的衝動。
可當他一轉身,照面便見到克里斯已經走了進來,他連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