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大戰在即,理當窮治此案,整頓職方司。這等事情,一為之甚,絕不可再!然此時尚有用職方司之處,卻是不便牽連太廣。惟有先誅二犯,震懾後來,兼可安撫仁多。明日面聖,衝卿定要拿定主意!”
文彥博說話如此咄咄逼人,吳充心裡亦不免稍覺不快。雖然文彥博是三朝元老,又是樞密使,論資歷地位,的確高於自己。但是吳充也是參知政事兼兵部尚書,同樣也是歷三朝的老臣,並非樞密院內文彥博的下屬。吳充已無戀棧之意,但他亦不免有一點私心——他希望兵部在自己的任期內,能有一份完美的記錄。所以從公的方面,他的確是擔心這件事對伐夏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從私的方面,他卻是希望可以體面的解決這件事情。所以才會急急忙忙來找文彥博商議——明日一早,這件事肯定要上報皇帝的,只有事先得到文彥博的諒解,體面的解決問題才會成為可能。
但文彥博的態度,讓吳充非常失望。他掩飾著自己的不快,含糊地回道:“下官自會謹慎。公文上說折可適親歷此事,他這兩日便會到京師,或許當向他詢問清楚。總之須得毋縱毋枉。”
“折可適?”文彥博愕然道:“他去長安做甚?”
讓文彥博與吳充都略有些意外的是,折可適在次日便抵達了京師,幾乎是同時,與他一起快馬到達京師的,還有石越的奏章與種、姚二家諸將的請罪表章。在即將大舉用兵之時,忽然發生這樣的事情,讓趙頊感覺非常的惱怒。雖然這件事情因為涉及軍機,只有極小範圍內的幾個人知情。但皇帝卻不能不慎重處置。
然而,大宋朝廷彷彿天生就是異議者並存的地方。即便是隻有樞府、兵部、衛尉寺少數機構的重要長官才知道的事情,照樣會存在著意見的分歧:樞密使文彥博、同知樞密院事孫固堅持主張以軍法誅二人以儆效尤;而同知樞密院事呂公著與兵部尚書吳充則認為應當先行押監,待伐夏事了,再行處置,以免動搖軍心。此外,幾位軍隊背景出身的府部寺長官,更是乾脆認為“情有可原,罪有可恕”,主張赦免二人,讓二人戴罪立功。
趙頊心中更傾向於呂公著與吳充的意見。雖然他並不相信種、姚二家有造反的可能與實力,但是他也有他要擔心的事情。在需要用人之際,一般來說是應當加以恩寵的。此時誅殺其家人,是很可能會影響到臣子計程車氣,導致他們在戰場上不能盡力竭力報答皇恩。無論是先行押監,待他們立下功勞後再以功抵罪加以釋放;還是直接讓他們以有罪之身效力沙場,都是收攏臣子忠心的有效手段。這種手腕,歷代帝王將相,莫不常用。趙頊幾乎能想象到恩赦二人後,種、姚二家諸人感激涕零的樣子。
但是,文彥博與孫固的堅決,卻讓他相當為難。而且石越的奏摺中對此也是態度鮮明。細讀石越的奏摺,根本是已經將那兩個小武臣定罪,並且是罪在不赦。
他們的理由也是很有說服力的。
大宋皇室的祖宗家法,最忌諱的就是藩鎮之禍。
所謂“藩鎮之禍”,換句話說,便是武人之亂。
當年石越就曾經在趙頊面前一指見血的指出:軍隊最重要的便是紀律與忠誠。所以講武學堂首先要教給學生的,便是紀律。而忠誠則來自於榮譽與晉升。
宋朝的軍制改革,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宋太祖以來建軍理念的一次深化與變革。宋太祖欽定的軍法,是最重視紀律與服從的。而熙寧以來的軍制改革,則更加深化了這一理念。
趙頊內心裡十分同意石越的意見:若能將紀律與忠誠,刻入武人的骨髓中,則國家有能戰之士而無武人之患。
因為帝王的權術,而犧牲掉軍隊紀律的權威,是否值得?
短期的利益與長期的利益,究竟何者更重要?
孫固對著皇帝說起話來,簡直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