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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愛,真是到了變態的地步,古往今來,沒有做得這麼過份的。

皇帝是聰明人,很快就是明白我的立場,但是卻微笑不答。

我接著話題說道:“青苗法本是善法,然而一由官府主持,善法必成惡法,還請陛下明察。微臣以為,青苗法不必廢除,也可以去其病而成其利。”

皇帝看我的眼光裡都有點急切了,不過他還是矜持的保持著微笑。

“……臣以為,國家之弊,不在於歲入太少,而在於歲費太多。本朝文武官員兵丁士卒為歷朝之最,且官員致仕後又有恩寵,月俸照常,而陛下又仁愛為懷,使得國家冗兵冗官虛耗國庫。相公裁官精兵,實是良策。臣以為,如今之官吏,可減至二分之一,兵卒之數,一二十萬足矣……”

皇帝吃驚的看著我這個比王安石還要激進的改革主張,打斷了我說的話:“一二十萬兵卒,國家秋防豈不蕩然無存?”

我又向皇帝細細的解釋著,我可能發明一種新的鍊鐵方法,並且向他描述了火槍的一些特點,希望皇帝給我一座鐵山讓我研究這些東西,至於費用可以由我自己負擔,不耗國庫一分錢,只是怕有嫌疑,希望皇帝能批准。另外我和皇帝講到一種新的合作社體制,讓地方計程車紳三老族長公議,組成合作互濟組織,由這些機構來推行青苗法,而一些被裁減的官員,可以讓他們組成觀風使,去這些合作社監督執行情況,並且和當地的父母官進行協調。我的本意是透過這種方法,把中國的行政體制推進到鄉村,讓帝國政府更有效率。

這一番解釋,真是耗費時間。我上午進宮,和皇帝連飯都沒有吃,一直談到晚上。皇帝心思也較慎密,很多地方很問得很詳細,我也不厭其煩的慢慢解釋,力求皇帝能夠明白這種方法的好處。其實中國古代本有這種合作互濟社的雛形,宋代的常平倉就是一例,我的構想只不過是更加精密完善而已。

到晚上告退的時候,皇帝已基本接受我的意見了,但是他還是要我第二天上個詳細的條陳。一方面是出於慎重,一方面他肯定要和大臣們商議,並且徵求王安石的意見。

當天晚上,我把李一俠和段子介請來,開始詳細這份奏摺的寫法。因為事先我並沒有和他們透過,所以他們聽到這個構想時,也是相當的激動。

技術性的細節問題一向是很累人的,不過這兩人倒是真的有經世濟用之材。很多地方能夠提出不錯的補充意見,就這樣,由我構想,他們二人補充,段子介執筆,李一俠潤色,若有什麼地方有問題,馬上就派人去詢問學院裡的學生,再仔細思忖下筆。一直寫到第二天下午,這篇長達兩萬多字的奏章才算寫完。這篇奏章即是著名的《以鄉村合作互濟社推行青苗諸法札子》,其中詳細闡述了合作互濟社的構成、地位、作用與優點,並舉出了許多的事例進行推理分析……可以說完全是不厭其煩,因為內容也並不侷限於推行青苗法,還涉及到把一大批級別較低的散官改為職事官的問題,所以行文之際,更加註意嚴謹。另外在札子中,我提出了把兩分利減為一分利的主張。

當天晚上我即把這篇奏章遞了進去,皇帝看了,讚賞一番,賞了錦袍玉帶給我。我又請旨公開發行這篇奏章,也被恩准。

《以鄉村合作互濟社推行青苗諸法札子》很快以最快的速度印了出來,因為我這裡的針對冗官的地方主要是向階層較低且無職權白領俸米的散官們開刀,所以預料中受到的攻擊會比較小。舊黨對青苗法非議最多,而我這種措施被司馬光贊為“老成謀國之言”,而三朝老臣韓琦也多有誇獎,可以說是受到舊黨的一致支援。(舊黨們非常重視“祖宗家法”,我的札子在他們眼裡,雖然有一些改革,卻和之前常平倉的本意更加相近,在舊黨眼裡,這已經是一種勝利了。)比較不利的是,這些話很傷王安石的臉面,他對我也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