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看著他,說不出一句話。
達瑞斯走到桌子旁,倒了杯水喝,緩緩坐下,閉著眼繼續回憶,“十七年後,道森的兒女長大了,他們也發現道森的秘密,吵著鬧著要長生不老。
為了安撫他們,道森當天帶著他們一起來看我。
我恐怖的樣子嚇跑了他們。
可是第二天,他們又壯著膽子親自砍傷我。
從那以後,我身上的傷越來越多了,癒合得也越來越慢。
我以為這已經極限了,但現實告訴我,那不是。
又過了五年,道森的女兒一次醉酒,無意中將我的事洩露了出去。
外面那些王公貴族,富家子弟全都想來分一杯羹。
我變得體無完膚,清醒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而我的事也傳到了東方。
東方強國的皇帝派來了使者,要求見我。
隨後又提出把我借走一兩年。
道森同意了。
於是我就跟著使者去了東方。
在那裡,我遇到了我姐姐的孫兒。
那時我才知道,當年我病重,姐姐為了救我賣身為奴,把我託付給一對無兒無女的夫婦,陰差陽錯之下去了東方。
在東方的十幾年裡,她曾多次託人打聽我的訊息,可每一次都沒有一點訊息。
最後一次是她在聽說當年收養我的夫婦早已經被人殺死,而我不知所蹤時,急得想來找我,卻在半路……染上瘟疫,不治身亡,那一年,她才二十五歲。
她的漢人夫君為了完成她的意願,一直在找我。
可那個時候,我被道森囚禁在暗無天日的地牢,那也不能去。
再後來,姐姐的漢人夫君也死了,姐姐的孩子繼承她的遺願,也到處找我,卻在尋找我的路上不幸遭遇匪徒,被匪徒殺死,只留下一個年幼的兒子,名叫尚絢。
這個孩子很爭氣,考中了狀元,當了官,有幸得以看管我。
由於我姐姐當年留了我的畫像,他發現我很像姐姐畫中的人,就開始接觸我,詢問我各種細節。
很快就確認我就是他們家三代人苦苦尋找的人。
所以他冒著風險,偷偷把我給放了,隨後又製造一場大火,讓人們誤以為我葬身火海,成了灰燼。
從此以後,我隱姓埋名,可沒過多久,我特殊的體質引起了東方妖魔的注意。
他們想吞噬我,可我已經不再是當年任人宰割的魚肉,我趁他們不注意,反過來吞噬了他們,也正因為這樣,我有了法力。
為了能找道森報仇雪恨,我沒日沒夜地修煉。
可就在我逐漸的第三年,尚絢放走我的事被他們的皇帝發現了,尚絢一家三口被抓。
他們以他們的性命為要挾,要我自投羅網。
可今日不同往日,我就算出現,他們也奈何不了我。
所以當天,我帶走了尚絢一家三口,換了一副面孔去了東方的西域。
我們在西域生活了四十餘年,我也在那裡修煉了四十多年。
尚絢的身體也一日不如一日。
我想讓他吃我的血肉,延續生命。
可他不願意。
半年後,他離開了人世。
他們的皇帝也找了過來。
我便帶著尚絢的妻兒回到了這片土地。
將他們安頓好後,我就開始復仇。
我殺了道森,奪走了他一生所求的畢生法力。
當然,我也沒有放過任何一個吃過我血肉的人。
從那以後,所有人都懼怕我,連帶著懼怕我姐姐的後人。
也因為我,我姐姐的後人被稱為達瑞斯家族。
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