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啊,平時也經常玩音樂吧。”李逸帆還沒來得及和唐甜說話,這時候邊上的周斌湊過來和他說道。“嗯,略有涉略,不過不是很專業。”“呵呵,別謙虛了,有機會,咱們組個樂隊來玩玩。”“好啊!”李逸帆沒想到,他今天隨口答應的一句話,後來還真的成為的現實,後世京城大學圈裡出名的樂隊組合,竟然在這樣的環境下打下了基礎。。。
64。一卡在手,天下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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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雷和付一鳴氣哼哼的下樓去跳舞了,這時候的京城各種夜總會,和歌舞迪廳都是蓬勃發展的階段,而且因為這些都是新生事物,所以大多都是抄襲粵東和香江的流行模式,還不想後世那樣的歌廳是歌廳,舞廳是舞廳,夜場是夜場區分的那麼專業。
他們所來的這家歌廳,正處於朝陽這邊的後世著名的酒吧街地段,規模不小,不過經營模式倒是什麼都有,樓上有KTV包房可以唱歌,樓下是舞廳,可以跳舞。
這個時段,正是這裡一天下來最熱鬧的時候,舞池裡是人頭攢動,群魔亂舞的架勢,DJ在一邊扭動身軀的同時,一邊在播放著時下流行的電子音樂。
舞池裡一群紅男綠女正在隨著音樂的節奏,和頭頂的鐳shè燈光,拼命的扭動身軀。唐甜不喜歡這樣的氣氛,雖然沈曉曉勸說在三,但是她始終是微笑著婉拒了沈曉曉的邀請,周斌也不喜歡跳舞,而心理年齡上早就過了喜歡瘋玩的李逸帆,更是對這樣的活動敬謝不敏。最後只有沈曉曉和帶著滿臉怨憤的張雷還有付一鳴下去跳舞了,而李逸帆,唐甜,周斌他們三個,則是留在了這個KTV的包間。
“你剛剛唱的真不錯。”唐甜很認真的看著李逸帆的雙眼對他說道。
“謝謝。”
“對了,這首歌寫的這麼好,但是我以前怎麼沒聽過?”
唐甜又問道,作為一名京城長大的孩子,她接受的資訊量可是巨大的,這樣一首好聽的歌曲,她居然不知道,而李逸帆卻知道,她還真是有些奇怪。
“這首歌,是十多年前香江一部電視劇的主題曲,曾經在南方廣為流傳了一陣,不過因為電視劇的引入制度,那部電視劇並沒在國內播放,所以知道這首歌的人並不多。我也是前段時間,我老爸買了部VCD機,我在家無聊租了些碟片看的時候才知道的,當時覺得挺好聽,就學了下來。”
李逸帆說起謊來,可以說是駕輕就熟,事實上這首歌是上輩子他最落魄的時候,最喜歡的一首歌,當時的作為一名北漂吊絲,無房,無車,無錢,無女人,作為一名新時代的四無青年,每次被同事拉著去唱KTV的時候,也就只有這首歌,最符合他的心境了。
當時每次唱,都能夠讓同事們手掌拍爛,後來在成為特工之後把妹的時候,裝成熟,裝落寞,這首歌更是一度成為他的泡妞利器。
那些八零後後期,還有九零年代初期出聲的小妹妹,哪裡會挺過這麼老的歌,尤其是再有點文藝範的少女,每次都會被李逸帆這個中年大叔滄桑的聲音,和落寞的眼神所征服。所以這首歌,可以說已經被他演繹的是輕車熟路了,今天在演繹一邊,那更是駕輕就熟,毫無難度的就征服了唐甜這個涉世不深的小妹妹的耳朵。
“哥們,你平時也玩音樂吧,我挺你剛剛的歌,曲調把我的很準,而且你的聲線也非常不錯,我和幾個朋友組了個樂隊,還正缺一個主唱呢,怎麼有沒有興趣?”
這時候的周斌滿臉興奮,他是個出了名的叛逆少年,平時最喜歡玩樂隊,玩搖滾,但是他比較討厭張雷這樣的驕傲自大的傢伙,而李逸帆這首歌一唱出來,他頓時感覺自己找到了自己已經尋找了很久的主唱,只要他願意加盟,那他們的樂隊就齊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