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種時候,在靈網上窺探修真者日常的凡人也並不是想知道個對錯,他們就是想看情緒的碰撞,網路建造了一個個虛擬的人格,這些人格並不只依靠電能與靈能生存。
更多時候他們需要用情緒飼餵。
接下來又有一些差不多的不痛不癢的證詞,我看見唐宜翻出了那本日記。
只有這個是有用的。
唐榮澤生前名聲不錯,我不能直接說他為天人辦事,因為一旦涉及到我的立場,這就是侮辱死者了。
這就意味著我即便是說事實,也要挑著說一部分。
唐宜作為證人第二次上來,她款款起身,我微微坐直。我瞥見傅警世擦了擦眼鏡,場內不耐煩的觀眾與熱汗淋淋的審訊官身上都發酵出一股難言的期待,好像一團粘稠的霧在我們之中。
我們都知道唐宜的證詞才是最能激動情緒的,因為我們是朋友,她爆料最可信,也最殘忍,觀眾一邊罵她一邊罵我,雙倍的快樂中誕生一審的審訊結果。
唐宜身後好像被掃帚掃淨,只剩下她自己的衣擺拽著影子,步伐沉重地走上證人席。
「父親的日記我已投放到光幕上,如各位所見,日記直接表明了當時苦厄使用撕咬人肉的方法殺人,日記已經經過核查,並無作偽,而這是父親的私人日記,不存在他自己要對自己撒謊的可能。眾所周知,修魔者就是用同類的身軀汲取靈能的殘忍方式來修煉,比如吃人肉,喝嬰兒血,要童男童女祭拜等,所以我傾向於認為苦厄她……」
我心裡升起了異樣的感受,我皺著眉頭看唐宜,她沉吟一下,看向了我。
什麼意思?看錶情掏證據?這可不是打牌,看我臭著臉猜我牌都不好,那我要是表情輕鬆她還能出個王炸來震懾我?
此時此刻我意識到了,唐宜似乎也在隱藏著某些事情。
她完全可以把之前那個證人說我捅她的事情添油加醋借題發揮一下,這樣我就是個人人得而誅之的大惡魔了。
我做好了坐牢的準備,即便我有理由,但我的確是吃了人家的肉吞進肚子裡消化了,所以我不否認,坐多少年牢都可以,我死不了——重要的是道心安穩,而日子還很長,天人在華夏星活動幾千年了,就我這幾十年等不了?
於是我迎著唐宜的目光露出一個輕快的笑容。
笑容比歇斯底里體面。
她忽然也笑了一下,低著頭:「我的證詞到此結束。」
她沒有說她認為我怎麼樣,留了個意味深長的空白。
在別的法庭上,這是不允許的,但這是對我的審訊,她可以這樣。
「苦厄,你有什麼想說的嗎?」傅警世終於看向我。
管他傅警世打算幹什麼呢,呆瓜沒和我說的計劃一律認為不存在。
「我不喜歡博苦情,我就一件件說起,長話短說。」我起身,面向晶眼,長時間的直播我已經不再像當初一樣畏懼它了,甚至我感覺我比在場所有人都熟悉直播的規則。
「我來講一個故事,但是不會很長,抱歉,我交代我的罪行。所以允許我說完。」我舉起手,得到三位主審的認可之後,我點點頭。
「大家都知道,當今修真界,修為最高的是元嬰巔峰,在古修時期,元嬰之上的化神、分神、合體似乎只存在在理論之中。但是我要說,」我頓了頓,「在幾十年前,修真界是存在一位化神的。她的名字叫凌霄……」
「正是在下。」
現場旁聽觀眾不顧審訊秩序,直接發出了噓聲。
「華夏曆99年,我七歲,我師父玄術收養了我,教導我修真。長期以來,我與師父一樣,不怎麼在世人面前露面。大家不要再噓了,有關這部分證詞,蒼雲真人可以為我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