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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才?

我瞄著阿青看,除了比以前挺拔英武,沒看出什麼不同。

哦哦,不同地是比在京城的時候開朗多了,果然他離開他師父是正確的!

第一百一十節 遺詔歸來!

有阿青護航,我們一路平安地到達長州邊境。關卡處一查,阿青是沒有得到允許出境的,而長州之亂解禁,不知要等到多少天以後了。他要繞過關隘的話,則必須翻山越嶺。

阿青對我道:“嗯,原本我也說了,只送你們到州境。這下還是回曇縣去。”

“將我們從曇縣一直送到長州北境,幾乎是橫跨一個州了,真是多謝。”我想了想,“反正阿青你在曇縣也是做賞金生意,何不去京城做呢?京城的通緝手筆更大,還有不少富人的私下委託買賣呢!”

“京城是個是非地,曇縣單純得多。”阿青拒絕道。

我瞭解他的意思,但想到他當初那句“你真不該做姬山翁的徒弟”,又有些氣悶。

再回想起他說的“我也不會比你差”,卻只能感慨了。

阿青看看我的臉色,伸手想拍拍我的肩膀,卻又收回了。他說:“再等等看吧,也許有一天,我會北上去京城投奔你,可別說不認識阿青哪!”

“嗯!歡迎之至。”

誰聽不出這是客套話呢?

這一別,十有八九是此生再不相見,除非我重新回到曇縣,可我怎會再回去,自然是永別。

阿青不願意再靠近京城那個地方了,那裡不適合他。……適合我嗎?

“道別過了?”張緹在車前等我。

他把馬賣給別人,換了一匹休息得挺好精神飽滿的,以應付更長的路途。難為他會考慮到這些事情,我倒是沒有想到這麼多。

我抬頭對他說:“嗯,阿青不肯跟我走。”

“你的薪水哪裡比得上衙門的賞金?”張緹取笑我,“江洋大盜比朝廷命官值錢多了,朝廷可以花一千兩去通緝歹徒,卻不會花同樣多的錢贖回被扣的官吏。…”

我笑出聲。答道:“誒,那是因為需要通緝的人少,領薪水地官兒多啊!”

對於朝廷來說,俠士是手持刀劍等危險器械,隨時遊走在國法邊緣的,極有可能犯法滋事。

對於百姓來說。天高皇帝遠,為非作歹的人卻時時在身邊,衙門和駐軍鎮壓暴徒是理所當然,否則為怠工;而俠客是見義勇為,可遇不可求。於是更值得歌頌傳揚。

阿青嚮往的,應該就是俠義之士的生活吧。

順便賺錢餬口。

我倆志向不同,也只能做好友,不能常伴左右了。

說到常伴左右,我瞥向張緹:“張大哥,你還回京城?”

“是啊,說了要追隨秦小弟,怎能食言呢?”他打趣道,“再者是學館的差事,我只請到兩個月的返鄉假。不快點回去的話,只怕飯碗就沒了!”

Orz,他還想著打工的事情啊?

“那你說的長州之亂真相呢?”我問他。

“在這裡存著。”他指指自己,“等寫出來以後,再找人刻板發售就是。”

“發售?”算是出版麼?

“是啊,京城印製小冊本販賣地商人,我大抵都混了個臉熟吧,有空可以去試試看的。”張緹道,“別再談我了,不知秦小弟這趟回去,急著找的又是什麼?”

喔,他果然注意到了。

該不該大致告訴他一點呢?

“其實。我領皇令去長州,是要取回一樣東西。”我說,“那東西關係重大,而且極有可能,是長州之亂的導因!”

張緹驚詫:“是什麼?”

“這個小弟不便透露。只能說,我以前把那東西分成了幾片,留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