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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與父親元驚瀾只像了三分,卻與他的表舅福郡王章煜辰像了個十成十。

章煜辰當年為了躲避婚事,在元驚瀾夫婦離京一個月後,也自行請旨來到了關外,與元驚瀾兩兄弟共同打理邊關事務。

就在眾人以為他要打一輩子光棍的時候,年過二十二的章煜辰突然 大動,看上了穎川郡守家的三女兒,最後死纏爛打地將比他小了五歲的郡夫人娶回了家。

元天放從小就喜歡跟這個不著調的表舅膩在一起,別的沒學會,油嘴滑舌、插科打諢的本事倒是學了不少,精明又狡猾。長大後他是幾個孩子中最令元驚瀾夫婦頭疼的一個。

別家的孩子十八九歲已經當爹了,遠的不說,只說近的。元天朗只比元天放這個弟弟大兩歲,他二十一歲時就已經有一個兩歲的奶娃子,而天元放到了二十還是孤家寡人一個,還美其名曰要像表舅一樣覓得心中所愛才成婚。

林迅喬對這事倒是無所謂,反正她在現代看多了四十歲還不婚的鑽身王老五,元天放與這些人相比就是鑽石王老五中的戰鬥機,她一點也不擔心自己這個兒子娶不到老婆。

但是元驚瀾畢竟是原裝的古人,她的公婆也是古香古色的古人,他們見元天放如此放浪行駭就更想給他找個老婆好好管束著他,免得他成天在外面晃盪。

按現代術語來說,元天放就是個旅遊達人。一年中他有一半時間都在走南闖比,最後像徐霞客一樣寫了幾本在大鷹朝引起轟動的山水遊記,成了一個頗有名氣的文人墨客。

因為常年累月在外行走,見過了全國各地太多美色的他已然對女人產生了免疫力。就這樣,元天放的婚事一晃就晃到二十多。

就在林迅喬也不免著急的時候,紅歌和駱卿夫婦帶著尚未婚配的一雙兒女來到了關外。彼時元天放正好從外頭閒晃回來,見了紅歌的小女兒一時驚為天人,當時眼珠子就轉不動了。

只能說姻緣天註定,一物降一物。紅歌的小女兒駱瀟年芳二八,出落得比紅歌當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最難得的是她的性子,是個再溫柔聰慧不過的女子,說她是水做的也不為過。

放浪跳脫的元天放卻獨獨看上了與他的性子大相徑庭的駱瀟。他大大咧咧慣了,就學著他表舅年輕時的那一套,對人家小姑娘軟磨硬泡,死纏爛打,起初還真是將乖乖女駱瀟嚇得不輕。

後來駱瀟聽到他的名字就面紅耳赤,是有多遠就躲多遠。元天放沒法,只得轉而打起了溫情牌,三天兩頭跑去討好未來的岳丈岳母,就似如今一般,他又來送禮了。

紅歌和駱卿心裡對元天放和這樁婚事其實是滿心歡喜的,倘若真能與護國都督家做姻親,那是別人求都求不來的福份。

他們更看重的其實是元驚瀾夫婦定下的那條:都督家的兒孫除非年屆四十無子方可納妾的家規,生了女兒也算是有子,也不得納妾。無論誰家的女兒只要嫁到了都督府那就是進了蜜罐了。

因為除了這條外,都督夫人這個婆婆也是出了名的好相處,從來不與媳婦為難。小郡王妃嫁入都督府四五年了,過得是比誰家媳婦都滋潤,逢人就誇自己有個好婆婆,嫁了個好丈夫,真真是羨煞旁人。

可是這婚姻大事雖說是父母之命,但小女兒也是他們夫婦倆捧在手心疼愛多年的掌上明珠,她要是不同意這樁婚事,他們做父母的也不便勉強。

在元天放纏了大半年後,紅歌終是忍不住開口問了小女兒的意思。原本她以為女兒是不同意這門婚事的,結果她羞答答地應了聲:“但憑母親作主”,那意思分明是肯了的。

紅歌和駱卿不免失笑,自己這個小女兒就是太過含蓄了。原來早就動了心的,嘴巴卻是閉得緊,要不是她厚著臉皮來問,恐怕就要錯過這樁好姻緣了。

聽聞駱瀟親自首肯的這門婚